宛城區法院:拿到執行款 申請人露笑顏

“今收到宛城區法院轉交執行款15萬元,現申請結案。”4月24日上午,申請人小莉(化名)收到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轉交的11萬元現金和微信轉賬的4萬元執行款後,高興地笑了。

2017年5月份的一天,小莉騎著摩托在路上行駛時與被執行人魏某駕駛的摩托相撞,導致小莉受傷住院。經鑑定,此次事故造成小莉九級傷殘。公安交警大隊事故認定書認定魏某全責。小莉住院後,魏某支付小莉5萬元,沒有再支付其他費用。小莉訴至法院,法院判決魏某賠償小莉各項損失22萬餘元。判決生效後,小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多次聯繫魏某,魏某以無錢為由拒不支付。3月28日下午,執行幹警從知情人處得到線索後,在魏某工作場所將快下班的魏某強制拘傳至法院。到法院後,魏某迫於無奈,通過支付寶和微信共轉給申請人5萬元,說這已是極限,不能拿出更多,想以親戚的車作抵押,剩餘款項慢慢支付。但申請人以魏某言而無信為由拒不接受此方案。後魏某被司法所拘留15日。

4月12日,魏某司法拘留到期後,執行幹警將魏某從拘留所提出,再次詢問魏某如何履行。不想再次被拘留的魏某急忙聯繫家人,魏某的伯父到法院為魏某提供擔保,申請人表示願意放棄部分權益後,魏某保證五一之前全部履行,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4月24日上午,魏某將11萬現金送到法院,並通過微信給執行幹警轉賬4萬,至此案款全部履行。執行幹警當即通知申請人前來領款,案件順利執結。(杜明 周勤 徐玉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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