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丈夫擔保惹官司 妻子代還八萬元

“自從丈夫被拘後,一個人承受著各種壓力,不好過呀,我替丈夫給清執行款”,9月9日上午,被執行人譚某某的妻子來到安陽市殷都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把八萬元的執行款交到執行法官手中並說道。

原來,張某向趙某借款四萬元,譚某某在張某的出具的借條上簽名擔保,期限屆滿,張某未能還款。經法院審理判決,張某應給付趙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八萬元,譚某某對該債務的履行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多次聯繫張某,張某表面答應卻遲遲未履行,故意推脫,並躲避執行,執行幹警也並未查詢到張某名下的財產。另一隊的執行幹警經過幾次尋找,控制了擔保人譚某某,並於9月6日成功將譚某某拘傳至法院。譚某某情緒激動且不配合法院工作,執行幹警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嚴重後果,譚某某仍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對其下達拘留15天的決定,並於當天移送拘留所。9月9日週日上午,正在加班的執行幹警接到譚某某妻子的電話,譚某某妻子表示不想讓自己丈夫在拘留所待著,願意替丈夫履行全部執行款,並帶著現金來到了法院履行,遂有剛了開始的一幕,該案在當天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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