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咸阳市委大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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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咸阳市委大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今年以来,咸阳市委、市政府把大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动法治咸阳建设的重要抓手,近期在全市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司法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凝聚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共识与合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意见》明确,市委、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汇报,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检察机关解决问题、排除干扰,为专家咨询、鉴定评估和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工作提供保障。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牢牢把握住“公益”这个核心,积极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各级行政机关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要适时在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和公益保护合力。

《意见》强调,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诉前程序作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履职尽责;要主动加强与律协、消协等组织的沟通联系,引导支持相关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对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意见》强调,市、县两级法院对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要严格依法及时受理、立案、审理、裁判,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衔接,建立联席会议、责任追究等机制,共同促进公益诉讼审判工作的规范化。被诉行政机关应认真做好应诉工作,充分尊重检察机关检察权和审判机关的审判权,对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必须依法自觉履行。

《意见》强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敢于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纪律、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不得插手、干预公益诉讼,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排除、抵制不当干预。

《意见》的出台

,为咸阳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在下步工作中,咸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切入点,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主动加强与各方面沟通协调,汇聚公益保护合力,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积极探索、忠诚履职,加大办案力度,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大力推进“民生”检察,全方位构建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新格局,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奋力开创美好咸阳全面振兴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公益诉讼」咸阳市委大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供稿/民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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