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文人如何面對剽竊、兼職、封口費?

近年來,新聞時常曝光某地記者收受封口費,何處教授、作家涉嫌剽竊成被告,哪裡的專家、學者到企業兼職,為了一己之利洩露機密,致使國家遭受損失……

諸如“封口費”等不良作法,多年前知識階層的前輩們就遇到或經歷過,且看他們如何對待。

梁啟超、邵飄萍面對“封口費”

民國文人如何面對剽竊、兼職、封口費?

袁世凱登上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寶座後,緊鑼密鼓地籌備“坐龍庭”。本來,梁啟超已經從“戊戌變法”時“恨袁”,轉變成“親袁”、“擁袁”,但是看到袁世凱要開歷史倒車,便決意“反袁”。1915年8月中旬,他在天津寓所寫下題為《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的檄文。

袁世凱得到梁啟超著文反對復辟帝制的消息後,派人帶著20萬元銀票,去送給梁啟超,佯稱袁大總統送給梁太公七十(梁父其時六十六歲)大壽的賀禮,但是被梁啟超斷然拒絕。

1915年9月3日,《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在《大中華》月刊發表,《申報》、《時報》等報紙競相轉載。在舉國無人膽敢公開反對袁世凱的時候,梁啟超登高一呼,率先吹響反袁護國的號角。

梁啟超拒收20萬元的紀錄,10年後被邵飄萍打破。

邵飄萍1918年10月5日創辦面目一新的《京報》,宗旨是“必使政府聽命於正當民意之前,是本報之所作為也”。的確,邵飄萍及其《京報》的文章,真正做到了批判反動政府,揭露軍閥政客,為民吶喊請命。

軍閥政客既恨邵飄萍,又想利用《京報》掩蓋自己的醜行。奉系軍閥張作霖匯款30萬元,企圖收買邵飄萍。然而邵飄萍不但拒收,還在報上大義凜然地發文:“張作霖出三十萬元買我,這種錢我不要,槍斃我也不要!”

1926年4月26日,邵飄萍被張作霖的部下槍殺在北京天橋刑場。他用生命之花彰顯了職業道德。

當剽竊文章的惡名向魯迅襲來

民國文人如何面對剽竊、兼職、封口費?

1918年5月,魯迅在《新青年》雜誌發表《狂人日記》。在大獲好評的同時,有人卻說這篇小說抄襲了俄國作家果戈理的《狂人日記》:題目、內容、人物、結構等許多地方相同或相近!

清者自清,濁者自濁。魯迅為此闡述:“後起的《狂人日記》,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禮教的弊害,卻比果戈理的憂憤深廣,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

1920年至1926年間,魯迅在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等院校講授小說史。講義以《中國小說史略》為書名,公開出版。和《狂人日記》一樣,《中國小說史略》也是在廣受讚譽時,被人指出書中剽竊了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

魯迅把學術剽竊視作“男盜女娼”。他看到煞有介事的證據後,沒有推卸責任,也沒有否認,而是如實敘說:“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備,證據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

10年後,《中國小說史略》日文譯本出版;鹽谷溫所著的文學史也已譯出。魯迅是否抄襲鹽谷溫,中日兩國學(讀)者豁然開朗。胡適評價,說《中國小說史略》是一部開山的創作,蒐集甚勤,取材甚精,斷制也甚謹嚴。

馬寅初拒絕有油水的兼職

民國文人如何面對剽竊、兼職、封口費?

馬寅初留學美國9年,於1914年獲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後回國。那時,中國的經濟專家猶如鳳毛麟角。許多利益集團高薪聘他為“顧問”、“董事長”。面對有油水的兼職,馬寅初一概拒絕。他說:食人俸祿得替人說話,不能對不起經濟學家的良心!

為了便於經濟學的實踐和研究,馬寅初後來接受了“興業銀行”顧問和中國銀行總司券的職務。然而不久,此職因他大敗“萬國儲蓄會”而失去。

法國人在上海開辦的“萬國儲蓄會”至1934年,已經收取中國彩民6500萬元。馬寅初通過調查,發現該會表面設下可觀的“獎勵”,而實質是鼓勵投機,搜刮民財,掠奪國資。他不顧“萬國儲蓄會”同“興業銀行”大有關聯,不吝自己將失去兼職“興業銀行”的待遇,不懼牟利方對他的威脅,寫了《有獎儲蓄之害及其計算方法》等文章揭露,還公開演講法國人斂財目的、“萬國儲蓄會”對中國經濟的破壞;重要的是講了迫使“萬國儲蓄會”向儲戶全額退款的方法——終於鬥垮了“萬國儲蓄會”!

類似馬寅初從事經濟工作卻不染指經濟的,還有單士元。單士元從1924年起,就參加溥儀出宮後成立的“清室善後委員會”,是名副其實的“故宮學”第一大家。單士元雖是文物專家,卻不收藏文物。他說:“幹我們這行得定下清規戒律,如果你是專家,卻又收藏文物,那就說不清楚。”他一塵不染地在故宮工作了74年,人們稱他是“看護國寶的‘國寶’”。

誠然,梁啟超、邵飄萍、魯迅、馬寅初這些老前輩,都是“國寶”!現今一些拿封口費、剽竊作品、有償兼職的見利忘義者,據說“文憑”不會屈居前輩之下,那麼,能否學習前輩們的“人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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