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抵扣與抵減是不同的概念,名稱、含義、適用範圍、會計處理等方面完全不同,實際工作中很多的財務人員劃分不清,混為一談,給工作帶來很大的不便。
“抵扣”與“遞減”
1. 抵扣:抵扣指的是增值稅進項稅的抵扣,即用進項稅抵扣銷項稅之後的金額為應納增值稅額。
應交增值稅=當期銷項稅-當期進項稅
2. 抵減:抵減 指的是直接減少應繳納的增值稅,不同於銷項稅和進項稅。
適用範圍
1. 抵扣:適用於一般納稅人。
2. 抵減:適用一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報表填列
1.增值稅抵扣
一般納稅人可以抵扣的進項稅填列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附表(二)中有關欄次,各欄次的填寫可參照填表說明,不再一一贅述。
2.增值稅抵減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第23欄“應納稅額減徵額”。
當本期減徵額小於或等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減徵額實際填寫;
當本期減徵額大於第19欄“應納稅額”與第21欄“簡易徵收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之和時,按本期第19欄與第21欄之和填寫,本期減徵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小規模納稅人將抵減金額填入《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第11欄“本期應納稅額減徵額”。
當本期減徵額小於或等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減徵額實際填寫;
當本期減徵額大於第10欄“本期應納稅額”時,按本期第10欄填寫,本期減徵額不足抵減部分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會計處理
1.抵扣:可以抵扣的進項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2.抵減:對於抵減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有不同的會計處理。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有關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應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減免稅款”專欄,用於記錄該企業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
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
按稅法有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應直接衝減“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
企業購入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
按期計提折舊: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同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企業發生技術維護費:
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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