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史」生娃,是家事,更是國事

「讀史」生娃,是家事,更是國事

春秋末期,吳越爭霸。你討我伐,歷時35年,其間不僅出現了豔動天下的美女西施,還誕生了流傳千年的“臥薪嚐膽”典故。

夫椒之戰,越國慘敗,越王勾踐求和,成了夫差的奴僕,為夫差養馬牽馬,忍辱負重,據說還假裝微笑地嚐了吳王的糞便。

如此奇恥大辱,怎能不臥薪嚐膽?!回國之後,勾踐痛定思痛,明白了一個道理:落後就要捱打。

冷兵器時代,想報仇復國,必須要有一支數量眾多的強大軍隊。要想將士多,人口就必須要多。為此,勾踐定了一個基本國策——“十年休養、十年生息”。其中有一條,就是鼓勵人口生產——讓子民多生娃。

生娃,是家事,更是國事。兩千多年前,勾踐就認識到人口的重要性,將其作為重要國策予以施行。

當然,鼓勵多生娃,發發文、開開會、喊喊口號是沒用的,必須要配套相應的政策,解決人們“不敢生、不想生、不願生”的問題。

據《國語·越語》記載,勾踐當時實行的生育政策有獎有懲、賞罰分明:

其一,大力獎勵生育。如果生的是男孩,獎品是兩壺好酒,一條狗;如果生的是女孩,獎品是兩壺好酒,一頭小豬;如果是雙胞胎,官府安排免費保姆;如果是三胞胎,官府安排免費奶媽;那些孤老、寡婦、患疾病的以及貧困無依無靠的人家,官府就派人收養他們的孩子。

“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生三人,公與之母;生二人,公與之餼。令孤子、寡婦、疾疹、貧病者,納宦其子。”總之一句話,生吧生吧生吧,孩子是國家的財產,國家幫著養!

這些獎勵政策,有效,管用,大大調動了人們抓生育、促發展的積極性。

「讀史」生娃,是家事,更是國事

其二,重視生育安全。對孕婦實行“公費醫療保險”,誰家的媳婦快分娩了,要立即告訴官府,官府會派來接生的醫生,免費醫療。

“將免者以告,公令醫守之。”這福利,槓槓的。誰要生娃,政府會委派醫生上門,點對點無償守護接生,確保母子平安,也解決了許多家庭的後顧之憂。

其三,強制早嫁早娶。規定在越國範圍之內,女子到了十七還沒有出嫁的,她的父母有罪;男子到了二十還沒有娶老婆的,他的父母也要受到懲罰。到了婚齡誰要是不結婚的話,那就是和越國政府作對,將受到懲罰。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一言以蔽之,就是想方設法逼著年輕人婚嫁,不行就治罪。那些個挑三揀四不肯結婚生娃的剩男剩女們,顫抖吧。

其四,禁止“姐弟戀”和“黃昏戀”。 男女雙方年紀懸殊的,民政局不予辦理結婚證,屬非法同居,不僅不受法律保護,還得受罰。

“令壯者無取老妻,令老者無取壯妻。”這種年齡懸殊的婚姻不利於生育,一方有生育能力,另外一方卻沒有,導致夫妻不育,影響生娃大計。雖然看起來很霸道,但也是有一定科學道理的。

勾踐實施的人口政策,歸納起來就是:與其下令讓百姓生孩子,不如哄著老百姓生,空口白話是收不到效果的,給予補償、提供保障才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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