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急救中心發佈,從10月1日起,溫州市院前急救費用將納入醫療機構實時結算。這意味著,在院前急救中有醫保的患者可以現場直接一卡結算,無需再“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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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報銷“零”跑腿
為落實浙江省醫療衛生服務領域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動工作要求,從10月1日起,溫州市院前急救費用將納入醫療機構實時結算,患者(或家屬)可持患者本人社會保障卡在醫療機構急診收費窗口按醫保規定實時結算院前急救費,實現報銷“零”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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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前急救費用標準與流程
院前急救費用標準:
1.一般病人院前急救費收費標準為130元/人次。除救護車費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2. 危重病人院前急救費收費標準為195元/人次。指入院前的120 急救或現場急救,含診查、治療、監護、護理、氧氣、材料費等,限於危重病人的現場搶救(包括臟器功能衰竭、外傷、燒傷、中毒、窒息休克等),救護車費和心肺復甦搶救、大出血搶救及氧氣面罩、氣管插管另外收取,其他費用不得再收取。
報銷結算流程:
1.救護車將患者送達救治的定點醫療機構後,急救中心將開具三聯收費通知單;
2. 患者(或家屬)在急救人員的陪同下,持患者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市民卡)和《證曆本》在定點醫療機構急診收費窗口;
3. 按醫保規定實時結算院前急救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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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急救中心提醒
1. 院前急救費用進行醫保實時結算,必須用患者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市民卡)。
2. 若參保人員未能出示相關憑證,則按原渠道支付並辦理報銷,即按自費處理,同時開具相關發票,患者事後憑收費票據到醫保辦事機構報銷。
3. 不享有醫保的人員,則可以選擇以現金、支付寶、微信等便捷方式結賬。
4. 救護車車費仍由參保患者自費承擔,不在報銷範圍。
另外,祝大家國慶節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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