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聚餐喝到“三无”红酒,食客诉求十倍赔偿

原告李先生诉称,某日其到被告北京某俱乐部招待朋友吃饭就餐,共计消费45715元,其中红酒4瓶,单价为9880元,就餐后原告将没有饮用完的酒水带回家中,后经朋友指点发现该涉案的4瓶酒水英文标签为CARRUADES de LAFITE2009。但均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也看不到产品原料等信息,原告认为涉案产品属于三无产品。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退回产品货款39520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395200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海淀法院将于10月29日(周一)下午14时30分开庭审理此案。图文直播:https://www.chinacourt.org/chat/chat/id/50598.shtml

称聚餐喝到“三无”红酒,食客诉求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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