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院」可否像「幼兒園」一樣,在每個小區都有「養區」?

中國現在的老齡化問題已經越來越突出,據初步統計,我國60歲以上的老人已經佔社會總人口的五分之一左右。

那麼,解決養老問題可不可以像幼兒園一樣,對於孩子有學區,對於老人能不能有“養區”呢?

“養老院”可否像“幼兒園”一樣,在每個小區都有“養區”?


各個居民小區在建設過程中,就像需要配套“幼兒園”等“學區”一樣,配套建設“養老院”呢?

幼兒園根據年齡段不同,設置小班、中班、大班,養老院是否也可以根據年齡不同,比如60—69歲為“小班”,70—79歲為“中班”,“80歲以上”為“大班”,然後根據年齡不同給予不同的護理標準。

當然,要解決養老問題首先要解決設施和費用等問題。

一個是政府當然是有責任為建設養老院提供配套的土地等資源,強制性將對養老設施和學區建設、防空設施建設一樣納入新建小區建設規劃審批事項,併為養老事業提供財政撥款等補助;二是開發商有責任為小區配套建設養老設施等,當然需要政府立法和監管,並給予必要支持;三是養老金的使用,每個人每月上交的養老金裡面是否可以撥出一部分作為養老院的資金呢?要知道,每個人開始參加工作就交養老金,退休後上交的養老金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當然作為老人及老人的子女來說,也應該為養老院的建設使用提供支持。

一個是老人。年輕時候交過養老金了,退休後可否把每個月的養老金拿了一部分給養老院作為自己使用生活、醫療、看護等費用的補充呢。

再一個是子女。對於子女來說,有能力有時間當然是自己供養自己的父母最好,但是父母願意去養老院或者不得不將父母送養老院的子女來說,可否每個月也出一筆費用給養老院呢。

當然,這都是一個突然的想法,可能不是很好,一家之言,不喜勿噴哦。

“養老院”可否像“幼兒園”一樣,在每個小區都有“養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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