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對夫妻生了兩個女孩,那在離婚的時候,你覺得孩子跟著誰比較好?爲什麼?

午夜陽光9275


1人1個吧,孩子之間可以互相走動,也可以讓互相之間都承擔作為父母的責任,如果一個人養2個孩子要是另一方不出撫養費還得去討要撫養費時,一個人養2個孩子壓力蠻大的,除非能力好錢多,一般走到離婚夫妻之間沒有感情形同陌路了,尤其是民政局協議離婚的要撫養費有一定的難度。婚離了討要撫養費他不給你還得打官司費力費時間費錢,還不如在離婚前一次性打在撫養費的帳號上存著。我就是婚離了一年多,前夫對孩子的承諾沒有做到這一點至少我這一世覺得他不配做個父親和男人,鄙視他。


感恩的心221697575


這個要分情況看。雖說離婚也是一個巴掌拍不響,但還是有很多具體情況。

首先還是要注意一下經濟情況,不能讓孩子受苦啊!不論跟誰,都要先落實好孩子的撫養費。如果家裡很窮,那可以作為次要考慮因素。

其次看性格脾氣。如果一方是遊手好閒,根本不能照顧好孩子的,最好交給會照顧孩子的一方。如果雙方都很好,建議交給父親一方,我主要擔心母親改嫁後遇到那種變態繼父,說實話,那是不可承受之重。

當然,還有個辦法就是聽聽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有明確的意見,也可以作為考慮因素。

以上說的基本都是協商原則之下的事情,如果是法律判決,那最大可能是一人一個。

總之,孩子已經因為你們的原因成長受到很大影響了,為了孩子,希望你們好好商量妥善解決。




夾江狠角色


您好,感謝猴哥的提問

根據你的問題提示,相信你已經做好了離婚的打算,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兩個孩子你都不捨得,但是你又沒有撫養兩個孩子的能力,你現在很糾結!

其實在我看來,離婚不管孩子跟了誰到頭來受傷的總是孩子,但是往往一些家庭原因促使夫妻倆不得不離婚,例如:男人外遇、男人不作為沒責任心、女人強勢、婆媳大戰、男人黃賭毒、等等


從以上證明來說多數都是女人先提出離婚,而男人的不作為是離婚的根本原因。我始終相信離婚後孩子跟著母親比較好,第一孩子本來就是母親身上的一塊肉,第二母親比父親更會照顧人,第三父親的不作為往往會帶壞了孩子,第四你也不想讓孩子管別人叫媽吧,第五女人都是感性的,如果你前夫在娶一位那痛苦的只有你的孩子!

也許你說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那麼我告訴你,往往女人的潛力比男人都要大,女人能夠忍受痛苦生孩子,可以說明女人比男人更拼,女人的抗壓能力超過男人。換另一個角度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只要你正確的引導孩子,我相信待你大女兒15歲左右她就已經可以獨當一面替你分擔家務!

最後祝你幸福!希望我能幫到你!


農村地瓜哥


家庭的婚姻實在維持不下去了,只能走到這一步。

作為有良心的人,孩子問題確實成為牽掛,最好的辦法每人一個來撫養,如果離異二人都能組成像樣的家,可以說是找到了生活的港灣,大人幸福,孩子自然也會幸福的,可以說這是一個圓滿的結局,也是一個幸福的開始。



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兩個女孩還幼小,而他們組成的家庭,又是一個不盡人意的股份制,而成盒這生活著,特別是在遇到一個道德敗壞的配偶,對孩子的傷害,那是極有可能的,虐待摧殘這樣悲劇就會落到孩子的頭上,給孩子造成心理上的陰影,影響她們的一生。

這樣的例子在現實生活當中比比皆是。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不論現實生活當中,還是媒體爆料出的事件,雖然是少數,但其危害是相當大的,希望這樣的家長,你的生活不論多麼艱辛,一定要把你的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

切勿讓她們受到傷害。

大人為了生活奔波,無暇照顧自己的孩子,是必孩子的成長將受到嚴重的干擾,如果有條件,把他們送到別人那裡撫養了才是上策,比如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是自己的兄弟姐妹,這樣你可以放心的去經營你這個家,打工賺錢撫養你的孩子,盡你應該盡的義務。


還有一點我想提醒孩子的父母,在你離異後的生活,不論遇到什麼樣的坎坷,什麼樣的不順,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千萬不要把孩子當成累贅,自暴自棄,本身對孩子虐待毆打,發洩自己的情緒,讓可憐巴巴的孩子心靈上受到傷害。

更不能對自己生養的孩子不管不顧。

狗還能護崽,況且人呼?


趙志軍001


最好跟著爸爸。跟著爸爸爺爺奶奶可以幫著照顧與贍養。因為孫女是親的,大多祖父母也會視為掌上明珠,疼愛有加。

如果跟著媽媽,媽媽生存的壓力已經很大,何況還有照顧兩個孩子。姥姥姥爺大多要帶自己的孫子的,照顧外孫女的很少。即使照顧了,外孫女在親孫子面前,也是外人。這是事實。



老煙兒槍


我說的很殘酷,請你要“扛得住”!

(1)任何成年人都知道,無辜的孩子們是“父母親離婚”的終極受害者。

(2)但是,所有自私的成年人一心只想到自己,都完全無視無辜孩子們的“真心意願”,完全將孩子們不當成“家庭成員”,而當成“空氣”一樣忽略!!!

(3)事已至此,請不要將兩個女孩子分開:不能讓孩子們再次失去日積月累建立“手足之情”的機會!

(4)若全部判給母親方,父親方支付合理的撫養費。...如果,母親方找了新男配偶!如果女孩子們遭到“可怕的繼父”猥褻侵犯時,至少有另一個小力量幫助並作證。

(5)若全部判給父親方,母親方支付合理的撫養費。...如果,父親方找了新女配偶!如果女孩子們遭到“可怕的繼母”毆打虐待時,至少有另一個小力量幫助並作證。

(6)不是我“危言聳聽”!!!死傷在“繼父繼母”手中的無辜孩子們已經不是個例。...

(7)所以,慎重結婚!慎重離婚!!!...因為,“結婚”“離婚”都關係著自己“家族的興衰”!別讓自己最後落得“斷子絕孫,後繼無人,老無依靠”的地步!!!...


丁香88577228


有兩個女孩離婚跟著誰最好?

“父母是什麼樣的人”遠比“父母為孩子做什麼”更重要!這個結論是科學調查得到的,意義遠比看上去深刻得多。與其為孩子,學會在婚姻裡隱忍,不妨解脫自己,也解脫孩子;與其為孩子的成績殫精竭慮,不妨審視一下自己,是否在孩子身上押注,傾注全部了心血,而放棄了自我成長和追求。與其逼孩子看書,監督孩子寫作業,不妨先逼自己一把,以身作則,用環境影響孩子。記住,還是那句老話,育兒先育己,要不然你的付出,99%是無用的。

我一直不贊成,在孩子18歲之前再婚,

離婚了,不再是夫妻了,但是永遠是孩子的父母。除非沒有孩子!

為人父母是一生的修行。陪伴孩子成長是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幫助孩子陽光,開朗,積極面對生活,請務必盡到為人父母,好好愛孩子。培養好孩子是父母最大的社會責任和擔當!

是否單親不是取決於父母是否離婚,而是取決於父愛和母愛,是否缺失!多少孩子報復社會,傷害無辜,違法犯罪,都與孩子的成長經歷密不可分。

孩子爸爸不能阻止媽媽去陪伴孩子。看望孩子。父母離婚,給不了孩子一個完整溫馨的家,已經很虧欠了,作為父母不能再自私,阻止孩子見媽媽或者爸爸。不能因為大人的選擇,去繼續傷害孩子的自信心。

結婚是為了在心理上有安全感,不至於一個人孤單面對。擁有自己的家庭,內心會比較踏實,身邊有個人和你同舟共濟。對於離婚的女性,如果有了孩子想要再婚,就要想清楚到底是為了什麼,是為了孩子的將來,還是為了給自己一份安全感。再婚的家庭,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現狀是女方一般不會負擔家務開支,如生活費,水電費,穿衣,化妝品,人情客往,共同生活都是花男方的錢。女方家裡有點大事小情也會要求男方拿點錢,女方孩子結婚,添孫,都是逃避不了的生活實踐,男方工資有限,可以說也攢不下什麼錢,孩子怎麼支持?將來一旦年老,生病了,女方估計也不會管,到時候能怎麼辦?我想的很自私,可是現實就是如此啊。有孩子的請不要再婚,因為窮了,婚不起!

再婚過的好不好,今天都說不準,到閉眼了,才可以判斷再婚的質量。歡迎大家批評哦。回答為本人原創觀點,禁止他用,有幫助可以點個贊或關注我哦!有其他問題歡迎下 方留言一起探討。歡迎閱讀,謝謝溝通。性格爽直,認真問答,實事求是,喜歡幽默,期待能包容,不要有怨恨! 放鬆,理解,清正,幽香,寫實,互樂! 來到頭條,無功利色彩,純屬小娛樂。瀏覽原創作!為優秀點贊,互評和詩,歡迎賜句,新老鐵們,互動起來哦。留墨飄香。


嚴醫生誠待天地


如果一對夫妻生了兩個女孩,在離婚的時候你覺得孩子跟著誰比較好?

如果是因為男方去找到了別的女人叫離婚,就讓孩子跟著他,讓他撫養小孩長大,相信找到的後母不敢怎麼的,因為她也有小孩,她的小孩在別的女人的眼皮下也會不好過,她作孽也許會影響下一代人。要是她沒有結過婚來嫁給他,以後她也不能保證以後這個男的不會拋棄她,這個男的很花心才會找的第二個,萬一生了一個女兒之後男的也叫離婚,她的小孩也同樣受罪,有了第二個會有第三個。因為他負擔得起才會這樣折騰,無錢的人肯定會好好過,要是叫離婚的話可能是女的叫離。

要是你叫離婚你帶小孩走,因為你也許找到更好的才叫離婚,小孩跟著你走可能會生活好過一些。

他叫離婚你出來什麼都沒有,帶著女兒去找工作和另找一個伴也不好找,生活會比較困難。小孩跟你居無定處到處漂泊很可憐,在她爸身邊也許會受一點氣但是相對比漂泊在外好得多。

離婚時你得到一半或者更多的家產和房子,而且感情對你的傷害太大你不想再去找伴,那你可以帶著小孩跟你比較好一些。

要是你還要另外找伴讓女兒跟她爸好點,有一個女士是在無奈之下離了婚,後來找到一個比她小几歲的伴侶,只要她不在女兒身邊,出門辦事的時候總是擔心家裡的妹妹和女兒會不會有什麼危險。與其這樣不如讓女兒跟著她爸安全一點,也不用去問生活費之類的事情。

在萬不得已沒有在女兒身邊照顧她們,你出去之後經常來看望女兒,賺到錢了可以給女兒安排好一點的生活。你關心她們,她們長大之後你年邁了她們也會關心你。

總結來說最好不要離婚,任何理由都不離才會不後悔,免得有點不如意的時候會後悔當初。


貴幸劉延瓊


這種情況下,建議如下:

第一首選:孩子從小到大一直撫養照料的人最多者,是最好的選擇。如果是媽媽,最好不過。作為媽媽從小照顧孩子們,可以讓孩子們得到更多的關愛,但是這個大前提是:爸爸必須給足生活費!不可以拖欠!一次性付清是最好,付不完也要年付,因為父親再婚的可能性一般都會大於母親,尤其是女性堅持要孩子的情況下。為了最大限度地減少孩子們的傷害,在物質上必須要父親承擔更多的責任。

如果孩子從小到大都是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顧,那麼就建議一人撫養一個,因為這樣可以避免一方經濟壓力過大,也可以讓雙方在打算再婚的情況下,和新的家庭再生一個孩子。


一輩子都減肥1


如果說是從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講,女孩子跟著母親比較好。因為女孩子以後會面臨生理的教育,性教育,同性比較方便照顧。有的父母離異,男性長輩容易洩私憤,對於自己的女兒虐待,性虐待,或者發脾氣的很多。在生活過程中,這樣的事件也不在少數。

但是,為了有經濟實力,最好是父親必須給撫養費,因為孩子的成長,愛是基礎,經濟條件也不能少。

但是,很多地方,一般離婚了不願意支付撫養費的也很多,這都是不負責任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孩子和母親的關係特別差,考慮給男方撫養。就看雙方的經濟狀況,人品,健康狀況,一般來說法院會充分考慮。但是,私底下協商的話,最好是保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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