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城镇居民医保、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开始缴费、报销

榆林乡党点上面榆林城镇居民医保、职工生育保险费用开始缴费、报销快速入伙(免费订阅)

2019年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同时,2018年度市本级职工生育保险目前已开始报销,具体如下:

医疗保险:

(一)缴费时间:

榆林市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工作已经开始!参续保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至12月20日。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社区办事处或县区医保中心办理参续保手续。

(二)缴费标准:

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为: 居民个人缴纳220元,其中享受低保待遇人员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个人缴纳100元。重度残疾人员、“三无”人员及孤残儿童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

(三)补缴政策:

凡符合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应参未参保或中断参保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居民均须补缴前两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府补助部分),中断参保一年的须补缴相应年度全额费用(含个人应缴和政 府补助部分)。

(四)注意: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续保手续的,从实际参保缴费之日起90天后开始享受相应待遇。

职工保险:

根据《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本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榆政办发[2018]72号)精神,2018年度市本级职工生育保险目前已开始报销。

2018年度市本级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生育类型按定额报销,具体标准可关注“榆林医保”微信公众号查看。参保职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仅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发票和本人医保证卡即可。

此外,市本级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按当年度职工个人生育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相应产假天数一次性计发。

已按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生育医疗费,且当年度参加了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规定享受法定产假后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企业及非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女职工在境外生育的不报销生育医疗相关费用,但享受法定产假及假期生育津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