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北大教授王曙光:农村金融进入“战国时代”

今天跟大家讨论的主题是农信社的公司治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我讲四个方面:第一,公司治理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素。第二,公司治理的内部结构及其演变。第三,农信社完善公司治理的途径。第四,谈谈农信社体系的产权变革。

一、农村金融进入战国时代

这几年农信社改革应该说突飞猛进,我提出一个说法,就是农村金融进入“战国时代”。

今天的农信社改革,各方面的机制创新、制度创新层出不穷,各个地方有不同的改革模式,可以说群雄并起,各展其能,诸侯争霸。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们在农信社领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权利大大下放,地方承担了农信社管理和改革的主角。

从1996年农信社脱离了农行,独立自主发展。从这之后中央把管理权限不断下放,最近几年,赋予省联社更多权利,同时不断强调县级法人的独立性、自主性。两级法人制度,引发了中国农信社前所未有的变革。这几年中国农信社系统风生水起,银监会各种政策不断出台,地方各种创新层出不穷。

我估计在未来三到五年之内,农村信用社这个词汇可能就很少被提到了,全部将都改制成为农合行或者农商行,这个步伐非常快。

深度|北大教授王曙光:农村金融进入“战国时代”

另一方面,银监会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制度设计方面,一直是采取模糊含混态度。前几年有学者提出来说要不要制定农村信用合作法,或者农村合作金融法?我觉得这个提议本身有问题。

当然一些国家对信用合作有立法,但是中国的信用合作能立法吗?我国的信用合作社今天正在突飞猛进地商业化、股份制方向发展,农信社基本等同于今天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在这种情况下,立法岂不是自缚手脚吗?所以监管部门很清楚,这个法不能立,立了之后各个省会打架。为什么呢?有些地方适合保留合作制,特别是穷的地方,有些比较中等发达地方适合股份合作制,比如组建农合行,而有些高度发达的地方适合做农村商业银行,你说这个法怎么立?所以,农村信用社这种游戏规则方面的模糊性,实际上有利于它的变革。

而且我们发现,银监会最近出台一些法规和政策,是有利于农信社的发展的。比如鼓励农信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借助村镇银行这样一些制度模式来进行跨区域的竞争。

这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以往农信社是诸侯割据,各占一个地盘,互相之间不能竞争的,现在通过组建村镇银行这个模式,东中部的一些农信社正在向西部转移。农信社的资源、资金、管理的跨区域的竞争,是个好现象,银监会通过这个模式,有限度地让农信社跨区域竞争,而不再是传统的诸侯割据。

银监会最近允许民间资本有条件地整合那些资不抵债、或资产质量比较差的农信社。如果一个农信社经营不好,濒临破产,原来没有办法只好让他倒闭,现在允许民间资本接手来继续经营。这个政策释放出来的信息非常明显,就是鼓励农信社竞争,竞争中垮掉的,民间资本接手。诸位想想看,如果一个农信社由民间资本控股的话,那是什么概念?他就成为一个真正私营的金融形式。这个力度是很大的。所以,农信社最近这些年的突飞猛进,主要得益于我们在区域创新方面的鼓励。

另外还有农信社双层经营体制的问题。双层经营体制究竟带来了什么?这个问题很复杂,不可能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前几年我在文章里面的提法是特别强调县法人。

但是,这几年我经过对西北、西南地区不发达省份的调查,观点有点改变。我发现穷省份的农信社和富的地方的农信社的诉求不一样,他对省联社的评价和期许也不一样。

富的地方,比如浙江,那里的县级信用社(合作银行)很明确的讲,省联社起的作用不是很大。作为一个省级法人,在这些富裕的地方,省联社的功能比较超脱,而且不可能不超脱,为什么?因为好多发达地方的县级农信社已经越来越不买省联社的账了。你要把他管死、管牢几乎不可能。

因为各县联社力量都很强,存款非常丰厚,规模非常大,资金量非常大,基本上能够做的创新都可以自己做,而且也能够吸引住人才,在当地农村金融的格局当中占据优势地位,并不怕别的金融机构跟他竞争。在这种情况下,省联社的地位就相对比较超脱,这是一个必然的超脱,省联社的定位就要发生变化。

比较落后的地区就不同了。我前几年到广西考察,百色地区有几个县我去看了,经济比较不发达,我就跟这些县联社的领导谈,我说你们对于省联社到底希望他们干什么?你们对于双层经营体制怎么看?两级法人怎么看?他们说:“说实在话,我们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储蓄规模很少,从资产负债表来看,不良贷款率很高。

在这种情况下,县级法人价值不大。我们倒是希望省联社给我们更多的帮助,在这个区域当中进行资源整合,把好的发达地方的资源往这边挪一点,进行宏观调控,帮助我们吸引更多人才,能帮助我们进行硬件、软件的更新” 。我当时受启发很大,可以说醍醐灌顶。我原来一边倒地认为省联社就应该超脱,呼吁削弱省联社的权利,因为省联社管得太多了。

但是,后来经过广西之行,我就改变了看法,我觉得在很多经济不发达的地方,省联社的作用还不可替代,只有他能够整合区域内的资源,只有他能够在省政府争得各种政策扶持,与省政府进行博弈。也只有省联社能够帮助这些弱小的县联社维持现状,维持当地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不降低。所以两级法人这个问题,它的评价没有那么简单。对双层经营体制的评价要因地而异。

在中国这么大的版图上面,农信社的改革差异性非常明显,出现了两极分化的情况。有些地方非常快,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地方经济比较发达,金融创新力度大,金融服务规模和效益上升比较快。但有些地方就比较落后。这种地区之间农信社的两极分化最后造成马太效应,就是好的地方越来越好,差的地方越来越差。所以我们要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地方创新是今天农信社竞争和变革的战国时代的最关键的要素,你如果可以突破很多制度方面的障碍,就可以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如果你非常保守,非常僵化,一味维持现状,你就很容易被甩在后面。

二、公司治理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素

在农信社的变革当中,我觉得核心有两个,一条核心就是治理结构的变革,一个是产权结构的变革。治理结构就是法人治理问题。

法人治理结构的变化在农信社非常明显,也起到了非常良好的效果。但是你注意,我们的法人治理的变化,很多都是表面上的变化,大家对于什么叫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并没有深刻理解。

法人治理背后是产权结构。所以,我们看到一个三段论,就是产权结构决定法人治理结构,而法人治理结构又决定了一个企业的绩效。但是,我们不要以为一个地方产权改革了,法人治理结构变好了,我们的企业就上去了,天下没有这么简单的事。我认为管理理念的变革是决定法人结构和产权结构是否有效的关键因素。产权与法人治理结构变好了之后,最终起作用的还是企业管理,换句话说,人的管理成为企业绩效的关键。你看企业的企字上面不是“人”吗?首先是人,关键是人。

我们来梳理一些最基本的概念。什么叫法人治理呢?著名制度经济学家威廉姆森有一个定义,公司治理是限制针对事后产生的准租金分配的种种约束方式的总和。

换句话说,这个法人治理是约束租金分配的各种制度的一种集合。

这个制度首先是所有权的配置。其次是企业的资本结构,你的资本金来源决定着你的法人治理结构。

比如说你的钱是从银行借来的还是从股市上募来的,这两个差别很大,治理结构就有区别。

再次,对于管理者的激励机制,我们怎么来激励管理者,这会影响到我们的治理结构。

第四,公司兼并也会影响治理结构,公司兼并收购之后怎么处理经理人,这个对于他来说是很重要的激励和约束。

第五是董事会制度如何,董事会制度包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职工董事,他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很大影响。

第六是机构投资者,如果一个公司有机构投资者,他的治理结构立刻发生变化。

第七是产品市场竞争会改变治理结构的情况。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尤其是经理人市场的竞争,会导致治理结构有所变化,他会影响经理人产生的机制。

为什么我们现在农信社很多改革推进不下去,或者是我们经营管理层没有压力?是因为经理人市场不够发达,经理人市场这种淘汰机制和产生新经理人的机制不够完善。因此,经理人受到的压力不大。以上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租金分配。威廉姆森这个定义就比较宽泛。

1997年哈佛大学经济学家史帝夫给出了一个更加明白的定义,他说公司治理研究怎么样可以让经理把收益的一部分作为红利返还给出资人,研究怎么样让经理人不吞掉他们的资金,不把资金用于那些不好的项目。他的定义针对的是代理人,他认为公司治理归根到底就是要解决出资人或者投资者怎么来控制总经理,使他为公司利益服务,这是公司治理的核心。

这两个定义应该说强调的方面不一样,前者强调的是公司治理的影响要素的分析,后者更着重于强调如何激励和约束经理人,换句话说,公司治理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委托-代理的问题,就是委托人怎么监督代理人。我们把有信息优势的一方叫做代理人,没有信息优势的一方是委托人。

比如银行和储蓄者的关系中,储户是委托人,银行自然就是代理人。在储户和银行之间,很显然银行有信息优势,因为我储户把100万给你银行之后,我并不知道你把这100万用到什么地方去了,你是把它用在一个高科技项目呢,还是把它用在一个农业项目呢?我不清楚。你把它用在一个高风险项目呢?还是把它放在一个低风险项目呢?我也不清楚。所以,我储户是一个委托人,你银行有信息优势,你是代理人。这样的话,代理人完全可以出现道德风险,因为银行有信息优势,银行的经理人很有可能把100万拿到澳门去赌博了,但是储户不清楚。我们再换一个角度,银行跟企业是什么关系?银行把这1000万贷给企业,这时候银行成为委托人,而企业成为代理人。企业信息比银行多,所以银行要想方设法监督企业,因为企业完全可能把这个钱拿去赌博了,用于高风险项目。所以,大家注意,公司治理的核心是什么呢?是解决委托代理的问题,解决代理人拥有信息优势之后的道德风险问题。当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后,最着急的是投资人,他们在忧虑他们的钱没了。但是那些高枕无忧的、在金融危机期间还去度假并拿着高薪的人是谁呢?是那帮华尔街的CEO、是银行的高管,为什么呢?因为这帮人完全可以不用考虑出资人的投资到底怎么样了,他拿到薪水,又有闲暇,跟危机之前完全一样。在这种情况下,经理人的道德风险一定非常高。所以,公司治理解决的问题,就是委托人怎么样监督代理人,怎么让他既努力干活又不能有道德风险。

公司治理大概有三个关键词:一个是制衡,一个是激励,一个是约束。

先讲制衡。公司治理的制衡中包含了多方面的制衡。大家注意,这个其实体现出西方法人治理中一个传统的思维方式,就是力量制衡思想。西方的政治架构是三权分立,西方人的政治理念就是不能把权力集中在一个人手里。

西方的企业管理也是这样的,他考虑公司治理的时候,首先考虑如何制衡不同的权力,让他们互相约束,互相制衡,而不能一个权利独大。所以,西方的民主政治思想和中国的专制传统产生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全不一样,西方更多强调制衡,中国更强调家族式治理,依赖一个英明的领导。

西方企业的制衡包含哪些方面呢?

第一个是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制衡。股东大会在法律上是最高权力机构,它要产生董事会。所以,董事会能不能符合股东大会的期望,能不能按照股东大会的要求去工作,这是一个大问题,他们两个互相争,如果不能,我股东大会就罢免你的董事,这就是制衡。当然,董事会也有可能采取办法欺骗股东大会,他们两个互相制衡、互相博弈。

第二是独立董事和其他内部董事的制衡。作为独立董事担子很重,现在好多学者、好多律师、好多会计师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进到这个企业之后,这个企业有很多考虑,一方面是考虑借助这帮学者或者会计师的声望,能够加强企业的管理,对企业带来各方面的好处。但是他又有点小担心,担心独立董事投票的时候有时候会投反对票。根据公司法,独立董事和内部董事是一样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权力尤其大,当然很多地方独立董事基本上是不管事的,只知举手、表决,不可能过深地来介入内部经营管理。但是,独立董事真要发挥作用的话,他在内部治理中的作用是很大的,他完全可以投反对票,这是一个制衡。

第三,就是监事会对于其他力量的制衡。监事会权力很大,既可以监督经理人,又可以监督董事会,同时监事会也可以给股东大会产生一种制衡关系。股东大会希望监事会承担监督责任,但是监事会也有可能出现道德风险。

第四,内部跟外部的制衡。一个银行内部有职工、管理层等等,但是外部面临着客户,面临着储蓄者,面临着投资人。内部和外部的均衡,这是一个大问题。

第五,最核心的,就是投资人跟经理人的制衡。

第二个关键词是激励。公司治理不光是要防止代理人出问题,其最关键的功能是要鼓励经理人兢兢业业的服务。

这里面东方和西方经过几百年探索,应该说都想了很多办法。我们知道山西票号不光在金融创新方面是第一流的,在世界上第一个发明了异地汇兑制度,而且山西票号对公司治理也有贡献。山西票号发明了“顶身股”这个制度,这个“顶身股”从一般刚入行的小伙计到票号的总经理都有自己的股份,这个股份随着你的工作年限的增加,随着你的贡献的增加,不断提升。到了一定年份之后,很多人发现自己的股份多到多到可以当一个股东的程度,甚至能当一个大股东的程度。比如说日升昌票号的创始人雷雨泰,他是总经理,他并不是东家,但是雷雨泰的顶身股到了比东家还要多的程度。

因此,“顶身股”这种激励是发自内心的,经理人会把这个企业当做自己的企业来办。当然也有问题,如果权利过大的话,就发现总经理凌驾于所有出资人之上,而且就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西方大概在200年以前,英国就出现了股票期权制度,这个股票期权对于经理人的刺激是非常大的。你可以想像,一些大的上市公司,把一部分可观的股票给了总经理之后,总经理就有很大动力来干这个工作,因为公司是他自己的,他不是打工的。当然会有一些其他的激励方式,有时用现金激励,有时候用期权激励,有时候用职务升迁激励,激励方式不一样,效率也不一样。

第三个核心关键词就是约束。如何约束经理人来为出资人服务。

当然,经理人被约束的问题是跟现代公司发展密不可分的。当公司慢慢扩大,它的融资方式不断变化,企业不断膨胀,这时投资者跟企业管理者极有可能分开。

我们看到,在历史上,管理者与出资人的分分合合其实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最初管理者和出资人是完全合二为一的,比如说我跟几个兄弟一块创办企业,我们既是出资人又是管理者,我既是经理人,我同时也是股东。这一般是在一个企业的初创时期,才会出现管理者与出资人合二为一的情况。

当企业越来越大之后,一方面有可能借银行的钱,有可能上市成为公众公司,有可能吸引大量的股东参与。这个时候就发现投资者跟管理层的分离就是不得不为之的事情。近代以来,管理层跟投资者不断分离,投资者的着重点在怎么控制经理人,经理人的着重点在怎么得到更多收益,得到更多闲暇。但是,什么事情都是这样,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管理层跟出资人的分离是一个阶段的现象,到了一个阶段之后又会合二为一,比如刚才我讲到了股权激励,如果存在股权激励的话,就不存在管理层和经理人的区别,比如像雷履泰这样的人,他很清楚,自己既是经理人,同时又是大股东。

刚才我讲了三大核心,制衡、约束和激励。在讲到公司治理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树立一个理念,克服一个误区

什么误区呢?我们中国人总以为把西方所有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移植过来以后,就可以一劳永逸解决法人治理问题。这是一个误区?首先,世界上根本不存在一个绝对规范的公司治理制度,西方国家中,日德是一个模式,英美是一个模式,意大利这些传统的欧洲国家又是一个模式,他们之间不一样,没有一个绝对规范的东西。

从空间来看,全世界不同地区的法人治理是不一样的,欧、美、日、德,包括华人世界都有自己的传统,都有自己的公司治理方式。

因此,不存在绝对性。从时间来看,法人治理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它是各种力量,包括内部的、外部的、经理人的、出资人的,不断讨价还价和博弈的过程。公司治理一直处在一个动态的演变过程当中。

所以我们要打破这个偏见,以为公司治理是一个绝对标准框架,我们把这个标准弄一下就行了,尤其是监管部门一直似乎持有这个误解。银监会监管部门尤其不能有这个概念,说我们全体农村信用社体系都搞一个模式,然后加强法人治理,把机制建立起来之后就万事大吉了,这是不可能的。

同时,我们一定要意识到,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受制于很多约束条件,比如说一个国家的商业传统、法律体系、交易环境、历史习惯等等,这些都会影响到今天的法人治理。因此,我们心目当中就不要出现绝对的一个什么样的模式,它需要很多条件。

另外,即使有些国家法人治理结构看起来很好,但是如果移植成本太高,我们也不能把它移植过来,因为不划算。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实际上要算成本收益的,如果不划算的话,这个事不能干。

总之,看待公司治理既要有与时俱进的理念,也要因地制宜,这是一个具有适应性和演进性的一种制度安排。天下从来没有一个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这回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公司,要根据自己的企业文化、商业传统、行为习惯、制度传统来寻找自己最为有效、最为划算、最为现实、最具有可操作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我们要打破心目当中那样一个绝对的规范的东西。比如说我们现在农信社要改制,改制一定要定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不是符合我们现在各个地方的实际呢?监管部门往往要求几个月之内完成改制,不完成不行,其实这种方法和思维模式是有问题的。比如说现在都提倡农信社引入机构投资者,但是,各个地方情况不一样的,有些地方条件允许引入机构投资者,有些地方不允许。

有些地方比较开明,愿意引入机构投资者,有些地方受传统意识影响不愿意引入机构投资者,不能硬性引入。另外要不要引入大股东?浙江农信社最近几年引入了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法人股东,这些股东实力比较强,在各个行业都是龙头地位,素质较高,他就要关心农信社的内部治理情况,甚至公司重大决策要请他过来,甚至他作为董事会成员要参与决策。这个对于整个团队来讲是一个挑战,就是你有没有这么大胸怀去容忍这么一个大的投资者。

相反,我到很多地方,人家非常坦诚的告诉我,大股东我们根本不敢要,大股东太可怕,他会影响我的治理结构,会让我这个联社主任干的非常不爽,很多权力被他拿走了,他要监督我。所以,到底需不需要引入机构投资者,需不需要引入一些控股型的股东,这个东西需要考虑。不能说我们现在需要完善治理结构,我们就盲目引进,这个也不见得。

三、公司治理的内部结构及其演变

决定公司治理框架有三层关系。

一个是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我们讲上市公司有优先股跟普通股,优先股有优先收益权,但是一般优先股没有发言权,没有投票权,普通股有投票权、有话语权,但是它的收益权在优先股之后。这样就把不同权利的股东分开了。

第二,是公司股东跟董事会的关系,股东大会选举一个董事会,很显然董事会并不是独立的,而是股东当中占据最大份额股份的一帮人的一个集合。

第三个关系是就是股东跟实际控制者的关系,就是股东、董事会跟经理人的关系。

这三层关系都是公司治理当中必须处理好的关系。当公司越来越复杂,出资人越来越复杂的时候,企业变得运行起来越来越麻烦。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人数增多,融资方式复杂化,相关利益者多元化,这时候单纯依靠股东来决策不可能,于是董事会决策产生了,董事会决策最后就要委托代理人,委托给一个总经理去执行。因此,职业经理人产生了。所以又出现一个代理人的问题,因为董事会不可能自己去经营。所以,委托代理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公司治理的一个大问题。

公司创业初期非常简单,随着公司不断扩大,组织不断拓展,架构越来越复杂,所以公司越来越成为一个分权性的组织,你必须分权。

我们现在农信社体制中省法人和县法人是分权。从公司的发展加丽都来说,逐步出现出资人资金来源的多元化。企业不再只是股东出资了,有可能借银行的钱,出现债权融资。有可能通过上市赚钱,成为公众公司,这是股权型融资。

这样的话就出现两种不同类型的公司治理,一类叫做代理型的公司治理,一类叫做剥夺型的公司治理。什么叫代理型的公司治理呢?这个代理型指的是解决出资人跟代理人的关系,这时候必须引入职业经理。职业经理跟所有者利益不一致,再加上信息不对称、监督很困难,因此就完全有可能为自己牟利,这个就是我们经常在农信社反思当中谈到的所谓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所谓剥夺型公司治理,就是会出现有控制权的股东来剥夺那些没有控制权的股东。比如说一个上市公司当中有大股东、有小股东,大股东常常是通过操纵价格或操纵决策来侵害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定要把公司治理的机制理解成为一个不断演化的过程,不可能一劳永逸,不能要求绝对规范,事实上不存在这个规范。

同时,在公司治理方面,我们要相信时间,也要敬畏现实。所以,我不太赞同有些人说农信社治理结构太落后了,为什么呢?因为农信社这套治理结构是经过了大概60年的发展过程,它是有历史的,是有渊源的,农信社的人也不是傻瓜,他也想完善公司治理,但是任何制度都有路径依赖。

所以,在治理结构变革这方面,我建议还是不要过于激进,我们要相信时间,同时还要敬畏现实,要懂得约束条件,懂得路径依赖,然后稳步前进。

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大概经过几个阶段。

最初阶段往往是家族式的治理,西方跟中国都是一样的。公司的扩张只是家族集团化,或者在扩张过程当中不同的家族企业互相参股,这是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依赖于金融资本扩张,这个扩张就会产生出不同的公司治理,比如说在日本和德国,他们的企业扩张主要依靠银行来扩张。

所以,日本和德国银行势力比较大,相反资本市场势力很小。美国正好相反,美国银行势力比较弱,而资本市场比较发达。

这样产生出完全不同的治理模式。

大概分三种,一种叫做家族型控制,包括欧洲大陆,主要是意大利这些国家。还有东南亚国家,尤其是华人世界,家族性控制比较多。

第二种叫做关系型控制,这里面主要是日本和德国,就是通过银行体系来进行控制。

第三个方面是英美国家的市场型控制。

第一,家族控制型。我们知道意大利有好多家族非常庞大,比如说意大利美蒂奇家族,这个家族不但是金融巨头,而且控制了政治、控制了宗教,这个家族中出了很多大主教,出过很多政府首脑,出现很多金融巨头,可以说整个国家被他控制。这种家族型控制最大的问题是股东有些太大,有些非常小,大股东容易控制小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同时,这个家族控制当中存在复杂的交叉持股。

第二,关系控制型。主要是德国和日本为代表。在德国和日本,银行和企业相互持股,这个特点非常有意思。比如德国的公司85%的股份被一些机构股东持有,包括银行、基金等等,但是他们资本市场不发达。因此,在这种关系型控制当中,银行的权力比较大,而且银行往往通过控股来实现对于企业的介入,他们。往往把银行的人派到公司当中,日本大公司董事很多都有银行背景,大部分都是银行退休的行长到公司担任董事,代表这个银行的意志来监督企业。

第三,市场控制型。以英美为代表。英美国家重视法律,重视游戏规则。公司治理比较严格,特别重视保护投资人、投资者权利,这是英美法系的基本特点。大陆法系主要是成文法,对股东保护是不利的,往往照顾内部人利益。英美法系是习惯法,是不成文法,因此重视判例。英美法系当中,由于都是上市公司比较多,因此股权分散,法人治理结构往往是通过上市公司股票市场来实现,就是股东的用脚投票,如果经理人干得不好,上市公司表现差了,股东用脚投票,开始抛售股票,经理人就该走人了,不用董事会把你开走。市场型就是靠外部、靠上市公司资本市场的力量、靠股东压力来治理。应该说英美国家这种依靠上市公司、依靠资本市场的治理是更为有效的治理。股东根本不用花时间去抱怨这个经理最近老是怠工,他没有时间抱怨,他只有选择退出,来为经理施加压力,你不行我就抛售股票。所以,我们看到美国这种民主思想,从开国以来就实施对于金融寡头的控制,限制银行的发展,结果催生了一个非常发达的资本市场。美国在60年代开始机构投资者崛起,很多公司引入机构投资者,资金实力增加了,银行、保险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成为机构投资者。原来机构投资者根本不关心公司长远发展,只要公司保持盈利。但是,后来机构投资者由消极的公司治理者变成了公司治理的积极参与者,现在美国公司治理大部分都是跟机构投资者有关系的。

我们下面来看解决代理人问题的五道防线。

第一道防线是经理的报酬。可以通过巧妙的经理报酬设计,把经理的个人利益跟公司利益挂钩,跟股东利益挂钩,让经理一方面追求个人利益,另一方面为股东、为公司创造财富。

第二道防线是董事会。董事会要有一定比例的外部董事,现在一般的农村合作银行、一般农村商业银行都在慢慢的引入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尤其是引入经济学家、会计学家和法律专家,这三类人是上市公司当中必须的。

第三道防线就是股东大会。如果董事会这道防线不行,谁管董事会呢?就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有权力更换、改换董事会,改选董事会。因此,股东之间对于表决权的争夺有可能对董事会形成压力。所以,如果你是一个总经理,假定被股东大会决议开除了,你将终生在职业经理人市场上不可能找到好买家,没有人会雇佣你了。

第四道防线是投资银行家和战略投资者。投行和战略投资者,在关键时候通过资本市场运作,会对公司进行并购,接管公司,这个压力很大。一旦公司的股票表现不佳,股东抛出股票,这时候战略投资者就盯着这个股票大量收进,进行控股。控股之后,他就成为最大股东了,他就可以有发言权来接管,或者替换经理人,所以董事会和经理人都有可能变化。这个在美国来讲,对于董事会、对于经理人来讲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和压力。所以,我们说投资银行家这帮人是资本市场的牛虻,这种牛虻专门挑你的毛病,他在资本市场观察,哪些公司的股市有波动,内部治理出现问题,然后大量的吸进股票,最后改变公司治理模式,甚至替换总经理和董事会。

第五道防线就是外部监管。外部监管包括证券监管部门,也包括媒介和社会舆论监督,尤其是媒体监督和经济学家的监督,这方面在美国尤其如此。在美国你要做经济学家,在媒体上对于股票评论要相当谨慎,他对股价影响非常大,也会影响公司治理。这是我想讲的公司治理的五道防线。

四、农信社完善公司治理:不要理想化

下面谈一谈完善农信社法人治理的一些看法。

我刚才讲了,对于法人治理,我们第一不能要有一个一步到位的想法。

第二,我们一定要有一种时间观念,要有一种敬畏现实、尊敬历史的概念。所以,我在任何场合都讲到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变化是一个历史的演进过程,不能求快,不能求速,也不能一步到位,更不能全国一盘棋。我是比较反对监管部门全国一盘棋一步推进的做法,这不符合现实,也没有看到各个地方区域的差异。所以,我主张还是稳步推进,因地制宜。

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今天农信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变化,一步到位到农商行是不现实的,所以一定要有一个中间状态,我认为股份合作制是目前农信社公司治理结构和产权结构的一个比较现实的选择。

当然,我们知道,最终农村信用社体系全部要成为股份制的社区性的商业银行。在很多地方要保留股份合作制,就是一方面通过设置资格股和投资股扩大资本金来源,同时又可以兼顾弱势群体,照顾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微型企业的利益。要避免过分商业化带来的问题。我们现在很多地方商业化推进过快,也带来一些问题,就是有些地方农信社逐渐脱离了农户,对农民服务越来越少,追求利润最大化,我想这个趋势我们要避免。

第二,我们要优化股权结构。通过股权设置一方面增资扩股,另一方面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我呼吁各地农信社都要大力吸收那些有规模的种养殖大户、民间资本、企业法人资金。这些有规模的大户进入到农信社之后,能够关注到农信社的经营,能够提高关切度,改变以往股权过于分散的情况。

这个是未来一个趋势,无论你今天愿不愿意,都要逐渐引入这些有规模的股东,来提高农信社经营决策能力。同时,有条件的情况之下,我们还要引进战略投资者,谨慎引进机构投资者,进一步弱化内部人控制。我想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

同时,对于现在高管人员,我觉得也应该加强股权激励。我们现在很多地方高管人员的入股比例还偏低,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与银行的经营风险的关切度就不高,道德风险强一些。因此,未来对高管人员要进行股权激励,增强他对于该银行的经营风险的关切度。

第三,要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要各负其责。我们要逐步建立一个经理人市场,从市场当中挑选合适的经理人,来经营农信社。现在很多地方,尤其东部发达地方已经在用这个方法在选择行长。

在一个科学的治理结构当中,经理人的选择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情。所以,我在很多场合呼吁,我们县联社的理事长们要学会超脱,要更加关注一些战略性大问题,而不是特别关注那些具体的经营问题。董事长要把自己放在一个董事长的位置,而不是放在经营层的位置,这个很重要,你把位置搞清楚了,你的战略方向就很清楚了。所以,很多理事长不愿意放弃手里的权力,什么都要管,这个状况要改变。

第四,农信社领导班子的建设。这个东西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做起来很难。我们现在农信社当中,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同时领导班子的决策程序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还不够科学,决策的透明度还不高,这些都对我们法人治理效率造成影响。

五、谈谈农信社的产权变革:七大变化

下面简单讲讲产权的变革,农信社这几年的产权结构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

第一个方面,农信社中资格股正在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很多地方完全清空了资格股。资格股的退出也就意味着中国农信社的合作制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个方面,很多地方法人股跟自然人股比例发生了变化,以往自然人股比例非常高,股权高度分散,现在更加注重法人股,尤其是那些能够为农信社经营管理提出重要建议的法人股,并把他吸入董事会,这个对于董事会的运作造成很大影响。

第三,农信社领域已经开始大量的兼并和收购,银监会也开始鼓励民间资本来兼并和收购那些资不抵债的农信社。这对于经理人制约很大,一旦其他民间资本兼并收购一个信用社,就有可能撤换经理人,公司治理就发生根本的变化。

第四,产权结构多元化。以往农信社的产权结构中有地方政府、有原有小股东的产权,现在监管部门正在鼓励更多的有民间资本加入。

第五,产权结构的适度集中化。

产权结构集中化必须加两个字叫做“适度”,高度分散不利于公司治理,不利于决策,会产生内部人控制,但是我也不主张产权高度集中化。产权高度集中化就有可能出现大股东挟持小股东,大股东损害小股东利益。农信社就会成为资本家的逐利机器,目标就不是为农民服务,它要追逐利润最大化。所以,产权结构要适度集中化,而不是高度集中。

第六,更加强调员工持股跟管理层持股,增加对员工和管理层的激励。

第七,很多地方农信社正在大力的引入机构投资者跟战略投资者。同时,有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地方正在谋求农信社上市。

所以,我经常讲农信社就是三段论。

第一步,农信社体制转型为农合行体制,把资格股剔除掉,成为一个股份制的合作银行。

第二步,从农合行转为农村商业银行,这样全部架构就是一个股份制商业银行架构。

第三步,就是从农商行转化为一个公众公司,就是要上市。当你上市之后,当你的股权比较分散之后,你的治理结构完全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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