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15次会议

滨州日报讯 10月29日至31日,滨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光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秘书长王文禄分别主持了全体会议,副主任刘凤、王立勇、吕德章出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升五大千亿级产业集群发展质量情况、我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情况和市政府系统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精准脱贫、外事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印发了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以上四个专项工作报告的初审意见。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有关人员辞去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原邹平县选举的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关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并表决通过相关决定。听取了关于对部分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进行述职评议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个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两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两名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测评。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书面印发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的调研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滨州市2016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张光峰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十个坚持”重要要求,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紧扣大局,勇于担当,敢于监督,本着对党负责、对事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全市各级人大的使命责任。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庆平,副市长曹玉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霞等列席会议。

会议期间,王文禄主持召开了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有关事项。

附: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8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根据滨州市市长宇向东的提请,于2018年10月31日决定任命:

张丙文为滨州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谷守彬的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滨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9号

滨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根据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声的提请,于2018年10月31日免去:

张新忠的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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