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證券原副總裁王培榮案

微博上看到了民生證券原副總裁王培榮案,挺吃驚的。

是12月19日開庭的。王培榮曾經在中央國家機關和其他證券公司都工作過,2005年被民生證券挖走了,因為債券發行方面的業績和經驗,在2007年被任命為民生證券副總裁,負責管理企業債券發行工作。

王培榮稱,被引進民生證券時,當時的董事長嶽獻春曾口頭允諾可以按照業內通常的標準,在承攬項目獲得的收入中向王培榮打包支付30%作為外協顧問費和王培榮的獎勵。

在隨後的五六年時間裡,王培榮為民生證券成功爭取到了6只債券發行業務、1筆財務顧問業務,共給民生證券創造了約8000萬元的收益。

按照民生證券嶽獻春董事長的承諾,經民生證券層層審批,王培榮通過自己實際控制的中企榮泰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以外協財務顧問費的方式獲得了1046萬元的承攬獎勵。

也就是說,王培榮通過以中企民泰與民生證券簽訂財務顧問協議的方式,就自己為民生證券承攬的業務,從民生證券獲取了1046萬元的業務承攬回報。

2013年年底,王培榮在離任審計無任何違規問題後,從民生證券離職,加入西藏同信證券公司。

2014年5月,河南省公安廳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王培榮立案偵查。但是在河南省公安廳提請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批捕時,河南省檢察院表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捕,所以9月24日,王培榮又被取保獲釋,回到北京。

2014年10月8日,黑龍江牡丹市檢察機關把王培榮從北京帶往黑龍江調查,予以關押。12月30日,又被轉往河南許昌市看守所關押。這一次,河南省檢察院在11月6日作出了批捕決定。

這些都是王培榮的律師周澤在微博上披露的。最後法院是按照許昌中院的批覆,判決王培榮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人民幣,同時對王培榮為民生證券承攬業務,通過中企民泰從民生證券獲得的財務顧問費予以追繳。

他的律師@周澤律師 在微博上各種控訴。法律上的很多事,我也看不懂,就搬運幾條給大家看看。

王培榮在法庭上是帶著械具、穿號服的,周澤對此表示異議。

另外,周澤和王興兩位律師對於管轄權也提出了強烈異議,王培榮的工作單位在北京,被指控的犯罪行為也在北京,而此案由河南襄城法院一審,許昌中院二審。

民生證券原副總裁王培榮案


王培榮在民生證券裡面不算很了不起的人物,所謂的“副總裁”應該是Vice President,簡稱“VP”,在金融機構裡面屬於一個尋常的、不上不下的職位,並不是公司的高管,所以並沒有引起社會很大的關注。

但是,這件事情讓我想起了很多。

之前有個很有名的“李黎明案”,招商證券原執行董事李黎明因侵佔5260萬元獲刑8年。

根據澎湃新聞的報道,當時的故事是:2007年11月,李黎明接到了某鋼鐵股份公司20億元的債券發行項目。李黎明對他們開出了2740萬元的總承銷費用,包括承銷協議費2000萬元,保薦費260萬元,第三方公關協調費480萬元。鋼鐵股份同意了。

而李黎明上報給公司時,只提到了2000萬元承銷費和260萬元保薦費,他安排鋼鐵股份和A公司簽訂了《管理諮詢顧問協議》,並收取了480萬元。

而另外一邊,李黎明又遊說東家證券公司,說B公司為了這個項目提供過重要的公關服務,說服了證券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30%的第三方公關費用近600萬元。

最終 A公司和B公司收的這一千萬都被李黎明拿去買別墅了。

李黎明的上級說,他每一單項目都有第三方支出,而且金額較大,懷疑他中飽私囊,但是李黎明總有本事拿到大單,所以就沒深究。

浦東檢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1年6月,李黎明利用擔任證券公司投資銀行團隊負責人的職務便利,在公司承攬、承做鋼鐵股份公司債、IPO等十餘個項目過程中,以虛構第三方公司申請第三方支出費用及拆分約定承銷費用的手法,多次侵吞證券公司資金達5260餘萬元,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證監會當時的認定是:李黎明在2008年4月至2011年6月在招商證券負責江西西林科創業板IPO項目,2010年2月江西西林科的大股東將其持有的江西西林科5%的股權轉讓給上海嘉晨,總價款3000萬元。

李黎明是上海嘉晨的實際控制人,然而2011年7月29日,發審委審核並未通過江西西林科IPO。券商從業人員是不允許在自己承銷的IPO之前突擊入股的。這3000萬元,是李黎明向俞某平、方某偉等人的借款。

當時媒體的報道:“在招商證券的時候,很多項目都是李黎明拉來的。”上述招商證券投行部人士透露,李黎明很有能力,在公司也很強勢,估計是得罪了人,而招商證券內部的人事關係比較微妙。而且在招商證券,李黎明年收入有500多萬,並不缺錢,再涉嫌PE腐敗,感覺不太現實。

可是,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呢。在金融機構裡面上班,有太多接觸到錢的機會,例如基金經理也要克服老鼠倉的誘惑。腦子靈活膽子大固然好,但是這錢賺的能不能安安穩穩睡著覺呢?因人而異。

2014年的“甘肅信託窩案”也是一樣,以第三方財務顧問費的形式拿融資回扣,一抓十七個人。中國經營報曾指出,在信託業提取銷售佣金是一個被默認的“潛規則”。

我的感受是,錢是個好東西,也是個壞東西,能讓你逍遙自在,也能讓你鋃鐺入獄。看看王培榮被抓來抓去的過程,我都感到心焦。一個正常人,尤其是像李黎明、王培榮這樣受過很好的教育、一路順風順水的精英,被判6-8年,出來基本就廢掉了,令人嘆息。

刑法的追溯期是20年,過去沒事不代表現在沒事,現在沒事也不代表將來沒事。要想睡得著吃得香,不如老老實實的。錢嘛,細水長流慢慢賺也是一樣。

突然想起茨威格的《斷頭皇后》中寫道:“她那時候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想不到,對男人也是一樣呢。

民生證券原副總裁王培榮案

民生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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