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爲美國總統,川普有權廢除「出生公民權」的美國憲法條文嗎?

新華裔


沒有。美國總統掌握的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中的行政權,根本無法廢除憲法條款,也無法改變對特定憲法調侃的解釋;前者的權力屬於國會,後者的權力屬於大法官。

因此,無論特朗普現在是想廢除該憲法修正案條款,還是想在憲法解釋上另作文章,全部都是行不通的。


“出生公民權”又稱落地公民權,在1868年作為第14修正案被寫入美國《憲法》,當時主要是為了保護內戰後美國黑奴的平等權益。具體表述:“所有在美國出生或者入籍並接受其司法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和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依據這一條款,凡在美國出生的並且受美國司法管轄的人將自動成為美國公民。這一修正案提出時針對的對象是戰前作為奴隸的黑人。一開始,對於其他種族的普適性仍然是存疑的。

1882年美國推出了《排華法案》,使得華人是否屬於第十四修正案“受美國管轄”的範圍從而有了疑問。《排華法案》創造了兩項紀錄:第一次立法禁止一個種族進入美國;第一次立法排斥一個種族加入美國國籍。這項立法原本只有10年的有效期,但有效期限一再延長。直至1943年,美國為了團結同為抗戰盟友的中國,才完全廢除了延續60年之久的《排華法案》。

在這過程中,有一案例稱為

“黃金德案例”構成了先例。

在1898年,聯邦最高法院才以6:2的票數做出判決,允許離開美國多年返回廣東的黃金德再度以美國公民的身份入境。

其中的少數派大法官意見認為,第十四修正案所規定的“受美國管轄”,是指不受任何外國勢力影響,因此外國父母在旅行途中,正好經過美國時生下的孩子,不受美國管轄。

然而6位大法官組成的多數派意見則認為:“黃金德的父母之前是中國皇帝屬民,但在美國有固定居所,並且不被任何中國官府機構和使團僱傭。他們在美出生的子女,應該是美國公民。”判決強調,黃金德在美出生、成長、有固定正當職業(餐館廚師),符合“受美國司法管轄”的定義:“完全生活在美國主權法律轄制內,並不對其他任何國家保有效忠地位。”此外,判決還認定,1882年生效的《排華法案》不具有歷史追溯力,不應適用於1873年出生於美國的黃金德。因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黃金德勝訴,美國政府敗訴。

特朗普現在想廢除的“出生公民權”的意見,其實相當於“黃金德案例”中的少數派大法官的意見。特朗普沒有能力推翻這一既定判例。

白宮掌握的只是行政權,沒有立法權也沒有司法解釋權。他是沒有權力用行政令對憲法重新進行解釋的。


建章看世界


美國法律條款的修改特朗普說了不算。特朗普說,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落實。能否?有可能。能迅速實施?也沒有必要這麼迫切。

綜合看,美國對世界實施的制裁、訛詐、勒索、恐嚇、威脅、欺騙等手段,歷史由來已久。從來未停止過。中期選舉到了,再敲詐一次。增加選票。

美國會把不滿意的國家說為恐怖、邪惡、敵對、垃圾等國家。實際上,這才是“垃圾思維”。真正傷害美國的,有政治、經濟、金融、軍事、科技的五個“霸權”。五個“霸權”就是五把刀。看起來直指他人,“實”指自己最要害的部位。還自己渾然不知。

就出生公民權來說,是對美國人口低出生率的補充。與美國有利。也變成他敲詐他國的工具了。自欺欺人。幼稚可笑。

謹個人見解。


早晨的太陽122


作為一個移民國家,“出生公民權”與任何一部憲法條文一樣,是經過一百多年的美國曆史檢驗而利多弊少的條文。作為移民國家,它有利於吸收最年輕的新鮮血液補充到各個領域,保持平均年齡低,不像日本社會雖然是一個成熟的社會,但是老齡化非常嚴重,總人口不斷下降。第二,作為小孩的父母之所以能移民,一般也是有財力腦力體力某一個方面的優勢。比如各尖端科技領域、軍事領域等等。為美國的發達和進步起了很好的作用。不可否認,隨著時間的變遷,新的負面作用也顯現出來,比如底層次移民的加入,增加了國家的負擔,特別是非法移民合法化,一家幾代移民,還有小孩出生後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等。總的說來還是利大於弊。


興海亭


根據美國憲法第5章所規定的程序,美國國會可以經過合法程序通過憲法修正案。美國2/3以上的州可以聯合提出修改憲法的議案。一旦修正案獲得通過,就將被視為美國憲法的一部分,其效力等同於美國憲法主文。但美國總統是沒有權力對美國憲法進行修改的。


羅陽人家張明堯


那看在那個國籍出生的?比如中國人非外國籍,在外國出生的嬰兒屬於中國籍,回國登記管理,比如中國公民國籍是移民外國籍,屬於外國政府登記管理。反過來想在中國境內類似一樣的。


TUOTUO庹庹


在美國,總統只有行政權,他想修法,可以提出來,到國會去說服議員,一般的法律,只要多於50%就能通過,憲法要2/3的議員同意才能通過。通過後也不一定成為法律,要總統簽字同意了才能正式生效。這就是美國三權分立,相互監督,它的好處就是在遇到特朗普這種人時,有一個平衡和制衡的機制,讓社會不會因為一個人的錯誤而負出慘重代價。


吳仁泉6102


可能性不大,因為廢除這項法律,就等於違反美國憲法,顯然作為總統,他的權力有限,還做不到他說的那樣。


獅子貓她爹


作為中國人,別的國家廢不廢管國內的哪條法規,關我們啥事?鹹吃蘿蔔淡操心。


建成84162302


美總統有屁權力廢憲法條文!憲法法律是由人民代表一一眾議院議員制定或廢除的,憲法條文改變或廢除更需三分之二議員通過才有效。當然總統可以發起公投,由國民決定廢憲法或憲法中某一條文,只要發起公投合法,國民公投的結果效力高於議會。


扎西284919421


總統沒有權力修改憲法。

美國憲法的修改,需要複雜的程序,較長的時間。

與總統沒什麼干係。

川普嘴吧再大,也無權修憲。

修憲需要聯邦議會和各州議會共同努力。

聯邦議會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修憲,三分之二以上州議會同意修憲。

修憲才能通過。

#凌遠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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