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抵扣總量效應有限,等待實質性大規模減稅 10月20日,個稅抵扣徵求意見稿發布,主要在教育、醫療、贍養和房租房貸等四個方面明確了專項扣除額度。此次發布的定額抵扣額度略超我們之前的預期。 首先,如何抵扣還需進一步細則予以明確。此次發布的個稅抵扣意見稿細則部分目前仍

個稅抵扣總量效應有限,等待實質性大規模減稅 10月20日,個稅抵扣徵求意見稿發佈,主要在教育、醫療、贍養和房租房貸等四個方面明確了專項扣除額度。此次發佈的定額抵扣額度略超我們之前的預期。 首先,如何抵扣還需進一步細則予以明確。此次發佈的個稅抵扣意見稿細則部分目前仍不明確。如對“贍養”的定義。根據《婚姻法》的規定,贍養指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個稅抵扣該如何認定。還有贍養抵扣非獨生子女間分配,是在繳稅的子女間分配抵扣額度還是所有子女均攤仍需明確。另外,房貸扣除所稱“首套房”如何確定,購房時間、房屋面積等何種標準將被採用;房租抵扣是否需要法律合同,若採用法律合同,則需房東就租房收入繳納稅收,這勢必引發向租戶的轉嫁,若如此,抵扣效應將大幅弱化。 其次,減稅對消費拉動作用有限。我們根據經典的凱恩斯消費模型測算,分析結果顯示,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量增加值與社銷總額增加值之間存在著正相關,係數約為0.8,也即居民可支配收入總量增加1億元,能帶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8000萬元。據此估計,減稅規模若按照財政部認為的3200億元,能夠拉動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2560億元,相較於近40萬億的社銷總額,尚不足1%,總量效果有限。結構效應來看,有鑑於低收入階層減稅效果強於高收入階層,個稅減免將有利於大眾消費。 第三,個稅總量變動與稅基變動基本吻合,並未出現超預期外生變化。因此,個稅的減免可能需其他稅項增收填補。這次調整主要著眼於個稅減免,然而近年來個稅的規模變化與稅基並未發生外生性背離,因此在財政以支定收的情況下,可能會為穩定稅收總量進行結構性的稅收增減。個稅減免後,高收入階層全年收入稅收增加或房產稅均可能會做相應的增補。 第四,個稅減免總量效應有限,等待實質性大規模減稅落地。減稅呼聲在市場上日益高漲,減稅這一政策似乎已是箭在弦上,問題在於實質性大規模減稅決心可能有多大?目前根據我們對稅收收入及稅基得變動測算,增值稅是可能性最大的減稅稅項。根據市場各種猜測,從16%一檔降稅率3個百分點至去掉10%一檔同時降其餘兩檔稅率各一個百分點等多種方案,估計明年減稅規模應當在4170億—1.7萬億不等。若減稅由赤字彌補,幾種方案將擴大赤字率至3%—4.5%。政府將如何抉擇。此外,減稅及政府投資規模同樣是此消彼長的關係。不能簡單僅考慮減稅的效應。最終將選擇何種減稅模式,靜待實質性大規模減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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