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内蒙古通报5起典型案例!

1

宁城县农牧业局原副局长翟向华等4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问题。

2011年,甸子镇外购基础母牛项目是原宁城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根据《宁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外购基础母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75号文件组织实施的,文件规定外购基础母牛每头牛补贴500元。对外购基础母牛项目有数量、质量、品种、购牛地点等要求。

在此项目实施过程中,甸子镇西河南村曹某某虚假购牛26头,骗取13000元补贴款。甸子镇南沟村孙某某采取用外购基础母牛项目实施前自家饲养的母牛冒充外购基础母牛的手段,骗取9头外购基础母牛补贴款共计4500元。南沟村孙某某采取用自家饲养的母牛冒充外购基础母牛的手段,骗取1头外购基础母牛补贴款500元。总计18000元。

翟向华作为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在工作中未按规定组织人员陪同外购及验收职责不清,存在工作失职,致使养牛户骗取国家购牛补贴款共计18000元。对此,翟向华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陈凤英作为时任畜牧局改良站站长,负责此项工作的调度,对于此项工作未及时安排人员去外地统一组织购牛、验收,致使养牛户骗取国家养牛补贴款18000元,对此,陈凤英应负直接责任。

哈图作为时任畜牧技术服务中心组验收人员,在验收过程中未认真核对牛的耳标号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是否相符,养牛户得以骗取国家养牛补贴款18000元,对此,哈图负直接责任。

刘志军作为时任甸子镇政府动防所所长,对于上述购牛户,未组织摸底落实,也未统一组织购牛,致使养牛户骗取国家养牛补贴款18000元,对此,刘志军应负直接责任。

2018年10月20日,经中共宁城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翟向华、陈凤英、哈图、刘志军党内警告处分。

2

原海拉尔区卫计系统党委委员,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郑雯借培训之名公款旅游、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

2012年9月至2014年5月,郑雯将单位公车长期归个人使用。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郑雯两次公务出差培训结束后,在无明确公务目的情况下,借学习、考察为名,未经审批,擅自变更路线,到杭州、上海等地游玩,并在本单位违规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及补助费共计2,402.50元。此外,郑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海拉尔区纪委给予郑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海拉尔区监委给予其撤职处分,降低一个岗位等级,收缴其违纪所得。

3

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日升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4年1月,吕日升以春节福利费名义,违规为75名干部职工发放福利费、奖金共计14.6万元。2018年3月,满洲里市纪委给予吕日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福利费和奖金已收缴。

4

牙克石巴林卫生院院长隋斌违规操办儿子婚宴等问题。

2017年5月,隋斌在操办儿子婚宴时,违规收受巴林卫生院19名职工礼金3,600.00元;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违规向巴林卫生院职工发放津补贴17,356.00元。2017年10月,牙克石市纪委给予隋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退还职工,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收缴。

5

扎赉诺尔区妇幼保健所原所长李向东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李向东违规为本人及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共计68,947.00元。2018年3月,扎赉诺尔区纪委给予李向东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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