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開放 影響微妙

一九八七年七月臺灣外匯管制解除後,既然人們有權將錢匯到紐約、倫敦、東京、香港、馬尼拉······自然就有權委託期貨經紀商代其在上述海外期貨市場買賣。交易的行為、事實發生在海外,而不是在臺灣。事態的發展,使期貨交易由外匯管制時期的“不合法”,演變成為現在的“未有法”。

臺灣當局制定期貨交易管理辦法草案,正式開放期貨交易,將結束目前“政策落在實際後頭”的不正常局面。

據估計,目前臺灣期貨公司有三四百家之多。期貨交易正式開放,將對他們帶來微妙、複雜的影響。少數本身具備海外期貨交易所及清算所會員資格的公司,在合法化後,可是他們名正言順地開拓業務,公信力大為提高。缺乏海外會員資格的公司,則會千方百計與海外交易所會員搭上關係,找人替自己“出單”。至於“本地倫敦金”和現貨外匯交易,即使在海外尚未納入期貨交易所的市場體制,從事這兩項交易就更容易和海外“掛鉤”了。無論如何,一些在“未有法”階段關起門來與顧客做對賭的公司應寫下“休止符”了!

從開發客戶角度來說,以前礙於未正式開放而觀望的部分投資者(一般都是大客戶),現在可以消除顧慮而放膽參與,無疑有助於期貨業者的業務蓬勃發展。只是,臺灣“錢淹腳目”,是塊肥肉,外國經紀商早已垂涎欲滴,一旦正式開放,必然會蜂擁而來,插上一腳;另外,原來就有現成客戶的證券公司、地下投資公司亦會與海外期貨經紀商聯手(有些早已在海外擁有了金融機構),開拓這方面的業務,正是“肥水不落外人田”。這些動向,將會使期貨業者面臨激烈競爭,形成“搶食世界”。

正式開放 影響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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