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恐怖旅馆杀人魔李枝永案 二

黑衣人恐怖旅馆杀人魔李枝永案 二

云南省保山市东门派出所接到报案,名叫马天强的旅客,死在保山市客运站旅社的305房内。警方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马天强双目圆睁,死在床上。现场没有血迹和搏斗痕迹,尸体上心脏部位有明显电击伤。看来,凶手是在深夜,悄悄靠近马天强,用*河蟹*将其活活电死的。

根据联系马天强的家属,确认死者马天强系云南省腾冲县上营乡大好枰村人,52岁,系经营小百货的个体户。案发前一天即1993年2月7日,他携带大约2万元钱前来保山市进货,这些钱现在不见踪影。

与马天强同住一室的霍庆贵清晨已经离店,并用马天强的身份证从服务台取走了死者的押金。霍庆贵被列为重大杀人嫌疑。

这个案件并非没有线索,首先,凶手留下了霍庆贵的身份证登记信息。

其次,凶手还和几个人接触过。

刑警在住宿登记簿上查到,案发前一天晚上,霍庆贵住的不是305房间,而是与一位名叫邱明华的四川内江市东兴区高梁镇邓河村人同住213房间。

邱明华此时尚未离店,警方立即找到他。邱明华当过兵,身高体壮,有1米8几。他在前一天中午入主,几小时后霍庆贵就住了进来,两人吹了一会牛。据霍庆贵说,他是个体户,已经赚了几十万元钱,这次是来讨债的。

后来也许看邱明华强壮如牛,怕万一发生搏斗不是对手,霍庆贵找了个借口更换了一个房间。

邱明华此时也知道了霍庆贵夜晚杀死同屋抢劫的事情,吓得半死,惊魂未定。由于邱明华是案发前和凶手接触过几个小时,对凶手印象比较深,很快描述了凶手的相貌特征。

据他报称,霍庆贵个子不高,身高1.7米左右,人比较瘦,但肩膀挺宽,看起来还是有些力气。他的打扮一看就是长期在江湖行走,做生意或者行骗的。他身穿黑色西装,脚蹬黑色皮鞋,手提黑色皮包,讲云南口音很重的普通话。

邱明华表示,如果在看到霍庆贵,一定可以认出来。

按照霍庆贵在店内登记的身份证的地址为:保山市西邑乡大湾村。

警方立即带着热心的邱明华赶赴保山,抓捕霍庆贵。但他们赶到大湾村以后,还没来得及抓捕,邱明华就发现这个霍庆贵和他见过的霍庆贵完全不同,根本就不是一个人。

大湾村村长也作证,霍庆贵是个老师巴结的农民,多年没有离开过村子,只是偶尔去乡里赶集。2月份,霍庆贵从没离开过家。

可以断定,霍庆贵根本就不是作案人。警方随后询问霍庆贵,霍庆贵说他在1992年11月上旬和未婚妻去保山市“红光照相馆’’拍结婚照时,放在中山装上衣口袋里的身份证和几十元钱都被扒手偷走了。霍庆贵的未婚妻还告诉刑警,当时在照相馆发现身份证和钱被扒窃时,照相馆的一位营业负说她看见小偷下手的,因怕小偷报复而不敢吭声。

他已经在公安局备案,重新领了新身份证。

经过反复调查,霍庆贵没有说假话。

由此,杀人案的线索全部失效。

小偷供述黑衣人

走投无路之下,警方推测会不会是偷了霍庆贵身份证的小偷干了这些案子,开始寻找这个小偷。

刑警于是去“红光照相馆”,找到了当时目击小偷扒窃霍庆贵身份证的女营业员。据女营业员回忆,那个小偷是个二十四五岁的男青年,矮个子,小脑袋,一只眼睛的眼皮上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疤痕。这个小偷就在这里混,她以前见到过他被群众扭送到公安局,似乎姓宋。

刑警分析了上述情况,认为小偷很有可能是保山当地人。于是,刑警调集了本市犯有扒窃前科的小偷的所有资料,一查,注意力集中到住在川江路的宋建中身上。宋建中,二十六岁,原是建筑公司电工,1989年因扒窃而被捕,送劳动教养三年。去年劳教期满回来后,靠做临时工谋生。据街道干部反映,宋建中的生活过得很滋润,远非临时工收入所能达到的,警方判断其显然有重操旧业之嫌。

市局刑侦大队一位领导拍板:“请女营业员张某秘密辨认,如果宋建中确是扒窃霍庆贵的小偷,寻机抓起来突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