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证件 偷越边境终领刑两个月


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证件 偷越边境终领刑两个月


德安一男子冒用亲戚的户口信息,先后申领居民身份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护照,多次往来香港澳门终入狱。近日,经德县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以偷越边境罪判处毛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经查,毛某在以其妻弟黄某名义办理银行贷款过程中需要黄某身份证,毛某为图方便直接用黄某的户口本、自己的照片在某市公安分局申领了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使用该身份证先后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护照。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期间,毛某持黄某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护照前往香港或澳门共16次。公诉机关认为毛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领出入境证件违反边境管理法规,且多次使用冒领的出入境证件出入边境涉嫌构成偷越边境罪,并依法提起公诉。后德安县法院认定毛某构成偷越边境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说法:居民身份证是中国公民身份的证明,每个公民自出生之日起就被编制了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证号;往来港澳通行证是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从事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护照是出入国境用以证明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冒用他人户口信息骗取身份证及出入境证件是对国家公共管理秩序的破坏,偷越边境是对国家边境管理秩序的扰乱,违反国家边境管理法规偷越边境三次以上即构成偷越边境罪。最后提醒广大市民保存好个人证件,切莫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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