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錦記關於江蘇省消保委比較試驗稱錦珍生抽鈉含量不合格的說明

2018年10月12日,江蘇省消保委發佈醬油產品比較試驗報告。報告顯示,其中一款抽樣樣品——2016年12月5日生產的李錦記錦珍生抽,在營養成分表中“鈉”明示數值與實際檢測數值不符。後來,部分媒體進行轉載報道。

早在2017年9月17日,李錦記曾收到江蘇省消保委信息,告知在其所做的一項比較試驗中,其中的一份抽檢樣品(2016年12月5日生產的李錦記錦珍生抽500ml),鈉含量檢測數值不符合相關標準。李錦記對此次檢驗結果有異議,立即多次溝通江蘇省消保委,要求對抽檢樣品進行復檢,但江蘇省消保委並未同意。李錦記希望能帶部分抽樣樣品另行檢,並且回公司進行內部分析,也並未得到允許。

2017年9月26日,李錦記將抽樣樣品(2016年12月5日生產的李錦記錦珍生抽500ml)的同批產品留樣送到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進行檢測,結果顯示,鈉含量是合格的。李錦記遂將這一檢驗結果反饋給江蘇省消保委,希望能夠另行復檢,但並未得到同意。後來李錦記多次溝通,希望按照國家規定的抽檢流程進行復檢,但一直未果。

2018年10月12日,距離江蘇消保委進行比較試驗一年多後,並且抽檢樣品已過保質期,無法再進行相關檢測的情況下,江蘇省消保委公佈比較試驗結果。這不僅對企業造成傷害,也是對消費者的不負責任。

李錦記始終嚴格保證產品品質,所有產品均按國家相關規定,經嚴格檢驗合格後,方能出廠。本次除了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生產日期為2016年12月5日的錦珍生抽500ml進行檢測,顯示鈉含量合格外,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對2017年和2018年生產的李錦記錦珍生抽所做的檢測報告,同樣顯示產品的鈉含量為合格。

感謝各界的關注和支持,李錦記將一如既往為廣大消費者提供安全、優質的產品!

李錦記(新會)食品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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