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啦」兩協會力挺李錦記、海天


「吵架啦」兩協會力挺李錦記、海天


16日公眾號轉載關於醬油的文章,有食品檢測的讀者回復:依據GB 28050-2011附錄A,A.2使用目的和方式,指定NRV%的修約間隔為1。所以海天將1.5%標註成1%並沒有錯誤。故對海天的點名是有問題的。在此感謝讀者指正。

以下是兩協會的連續發聲:

10月17日,中國調味品協會發聲,以“29款醬油不達標,海天、李錦記都檢出問題,有的都不能叫‘醬油’”等為標題的網絡文章,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損害了我國醬油產業的聲譽,對行業造成了不良影響。在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標準法規的基礎上,醬油產品的品種類型、產品風味、產品價格、營養成分及產品定位等均屬於市場行為,由市場規律決定,並不涉及食品安全問題,不應該被妄議和誇大利用。此信息發佈存在譁眾取寵和誇張獵奇的“標題黨”行為,引發了行業信仼危機,傷害了真正做好產品的企業;協會支持相關企業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0月18日,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發佈聲明,就近期江蘇消保委公佈醬油對比試驗結果後,引發媒體報道醬油產品質量安全的情況發佈聲明。這也是繼前一日中國調味品協會發布官方聲明支持相關企業後,又一家協會公開發聲。

“我們從該對比實驗報告看到,送檢120個樣品中有29個樣品存在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情況,而屬於品質指標不合格的有4款,佔全部樣品的3.3%,且不涉及市場佔有率高、消費量大的骨幹企業和知名品牌。”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這樣表示。

根據江蘇消保委的比較試驗報告,4款涉及品質指標不合格的產品,分別來自宿遷市泗洪縣某調味品廠、滕州市某調味品有限公司、羅定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以及新加坡某私人有限公司生產的醬油。確實“不涉及市場佔有率高、消費量大的骨幹企業和知名品牌”。

而針對李錦記所表示的江蘇消保委不接受複檢的情況,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這樣表示:“我們也遺憾地注意到,本次對比實驗報告的發佈,存在檢驗結果確認程序不規範、檢驗結果解讀不盡科學完善等問題

。”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進一步解釋:例如,李錦記2017年9月就對其“錦珍生抽”產品鈉含量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多次提出複檢要求,一直未被同意;企業將相同生產批次產品自行委託出入境食品檢驗檢疫機構對進行檢驗,顯示有關指標符合國家標準,其結果也沒有被採納。這與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程序相悖,也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印發的《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和全國消協組織制定的工作規範。

與此同時,中國食品工業協會還針對江蘇消保委所檢測的海天某款醬油蛋白質NRV值計算有誤而被列入不合格產品,也做了說明。“首先,蛋白質是營養成分指標,其營養成分表中列明的NRV%值低於實際計算值,不存在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的主觀故意(因為蛋白質實際NRV%高於標示值);其次,如果全面考慮NRV%值的”數據修約“和實測值的精確性,海天產品的標示並不一定存在違反標準問題,如果檢驗機構與生產企業進行充分溝通,這個問題很容易澄清。”

僅僅因為比較試驗中,發現鈉和蛋白質標示問題,並且不進行相關複檢

,就將李錦記、海天的抽樣產品作為不合格產品進行公佈,“給媒體的標題式炒作製造了機會。錯誤的媒體報道經過反覆轉載傳播,對我國醬油行業和知名企業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損害了行業和企業利益,造成公眾對我國食品安全狀況的誤解和擔憂。”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如此表示。

「吵架啦」兩協會力挺李錦記、海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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