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婚宴上喝酒醉死 同桌喝飲料被判免責,大家怎麼看?

今年4月的一天,22歲的小夥張明參加朋友王成的婚宴,因喝酒太多,最終不幸離開人世。事發後,張明的家人認為眾人要對此事負責,遂將新郎新娘、同桌吃飯的人以及婚宴舉辦的酒店起訴至法院。近日,合肥市瑤海區法院對此作出一審判決。

小夥婚宴上喝酒醉死 同桌喝飲料被判免責,大家怎麼看?

僅供產考


▌事發:小夥婚宴後身亡眾人成被告

張明家人訴稱,婚宴期間,張明與同桌人相互敬酒導致他喝醉酒,飯後,他發生嘔吐,嘔吐後張明被兩個朋友及酒店工作人員抬至酒店一樓,醫護人員到達後將張明送至醫院,搶救無效身亡。

配圖,圖文無關

張明家人稱,同桌人以及張明的朋友沒能對張明的大量飲酒行為進行有效制止,當張明醉酒發生嘔吐後,大家又沒能盡到必要的安全保障,導致張明因嘔吐物迴流窒息而死;新郎新娘作為婚宴的主辦方及邀請方,應盡到最大的安全保障及注意;張明的兩名發小李軍、杜勇,是同桌中僅與張明相識的兩人,未進行有效制止和安全護送義務;酒店作為本次婚禮的承辦方,在賓客醉酒並在店內發生嘔吐的情況下,沒能及時指派具備專業知識的工作人員進行正確、及時救助。

張明家人將新郎新娘、張明朋友、同桌吃飯人以及酒店起訴至法院,要求9名被告承擔60%責任。

▌說法:新郎及兩位朋友擔責10%

瑤海區法院查明,當天張明和其朋友李軍、杜勇與新郎的多名同事坐在一起。新郎王成安排的人在每桌上擺放白酒2瓶、紅酒1瓶、雪碧1瓶。一名同桌吃飯人表示,他們與張明不認識,"他第一次喝一杯白酒,同桌一起的人勸阻不要喝了。因工作原因,我們同事喝的都是飲料,更加不會勸酒。我們是在新郎、新娘敬酒後就離開的,離開的時候張明還是正常的。"

法院認為,根據當事人在警方詢問中的陳述,在宴席中,同桌中只有張明一人喝白酒,喝一斤多。因此,張明本人應當承擔主要的責任。

當張明處於醉酒昏迷狀態時,王成、李軍、杜勇作為他的朋友,未及時採取積極搶救的救助行為,因而,3人應當承擔不作為的責任,承擔10%的責任較為合適,新娘以及新郎的同事們未參與喝酒,且他們與張明互不相識,常理應無在酒桌勸他人喝酒的行為,因此,他們不應該擔責。要求酒店承擔責任也缺乏依據。

近日,瑤海區法院一審判決,王成賠償3.7萬餘元;李軍和杜勇各賠償1.8萬餘元。

曾經有人制作了"喝酒承諾書",參與飯局的每個人,都在這份承諾書上簽字並摁指印。

那麼,有了這份承諾書,就真的可以開懷暢飲了嗎?酒後出事,同桌就不擔責了嗎?家屬就不能追究嗎?

這個事情大家怎麼看? 你還敢勸你的朋友喝酒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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