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拿出十萬,買兒媳房子給小叔子作婚房,阿姨再見!

我丈夫和我在工作中認識我們結婚已經兩年。當時我和丈夫要結婚的時候,婆婆一直說小叔子還要上學,讓我們晚點結婚。其實我知道,她這是變相的想告訴我,現在沒有錢結婚,希望能少出點彩禮的意思。

婆婆拿出十萬,買兒媳房子給小叔子作婚房,阿姨再見!

後來,我懶得聽了。反正我父母以前已經為我準備了一間房子作為我未來的婚房,所以我也只要了婆婆5萬塊錢當做彩禮,然後我跟丈夫就結婚了。婚後,婆婆來我家好幾次,每次都誇讚房子位置好裝修好。周邊不僅有超市、還有好幾個學校。

婆婆拿出十萬,買兒媳房子給小叔子作婚房,阿姨再見!

我也沒想那麼多,畢竟是在誇我,所以我還是很樂意聽的。就這樣過了三年,小叔子也要結婚了,但是遲遲沒有錢買房。婆婆帶著十萬來找我,要我把房子賣給小叔子。我還沒回答,丈夫就搶著說:“按道理,哥嫂是應該照顧一下的”這話我聽著不中了!

婆婆拿出十萬,買兒媳房子給小叔子作婚房,阿姨再見!

“我問我丈夫,這房子是你的嗎?你有資格決定我的房子嗎?在婚姻開始時,你的家人贈送了五萬彩禮,還好意思圖我這個房子?”婆婆一臉仁慈賠笑的讓我幫幫忙,我當時就氣不打一處來了,這是笑裡藏刀啊。於是我威脅到:“阿姨,明天我們就去領離婚證,再見!”是他們做法太過了,怪的了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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