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爲生兒子假離婚 親兒子卻變成了「私生子」

今天小編聽說一個自作聰明的事,說實話小編聽到這個事的時候都有些啼笑皆非,但說出來還是有點警示意義。接下來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就當聽個樂子吧。

今天這個事的主角呢叫李某是揚州人,很早來南京打工。2006年,李某和妻子結婚,2009年生下女兒。按說,一家三口應該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結果在2010年年底出了一個小意外。這個小意外就是李某的妻子再次懷孕,讓李某既高興,又焦慮。李某的家人和李某都希望再要一個孩子,所以妻子再次懷孕李某很高興。但是,李某很焦慮,因為他和妻子當時都不符合生二胎的政策。又想要小孩,又不想被計劃生育部門罰款,想來想去,李某想出一條計策,就是夫妻倆先離婚,把孩子落戶回鄉下老家,這樣不就神不知鬼不覺了嗎。(這是不是叫自作聰明呢)想好計策,說辦就辦,2011年1月,李某與妻子離婚,把戶口遷回揚州老家,幾個月後兒子出生,夫妻倆非常高興,李某隨即將兒子的戶口找人落在了揚州老家。

李某自作聰明,覺得這樣孩子也有了,政策也沒法處罰他。但到了2015年年初,問題來了。今年年初,李某的兒子已經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過幾年就要上小學了。於是,李某拿著孩子的戶口,想從老家遷移到南京。結果到了派出所,警官告訴李某,他兒子的戶口沒法遷移,因為孩子屬於非婚生子女。原來,2011年年初李某和妻子離婚,兩人到2015年才領證復婚。明顯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也就是“私生子”。由於兒子是非婚生育,需要計劃生育證明,否則沒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如果李某走正常渠道,到計劃生育部門說明情況,繳納一定的罰款,孩子的戶口就可以遷移了。但是這時,李某又自作聰明,他想如果把結婚證日期提前到2011年兒子出生前,這樣的話兒子就不是非婚生育了,戶口的問題也解決了。說做就做,他外出時看到了有辦假證的小廣告,靈機一動辦了張假結婚證,結婚日期改成了兒子出生之前。

此後,他拿著假結婚證再次到燕子磯派出所辦理遷戶口手續,令他沒想到的是,警方一眼就發現結婚證是假的。結果戶口沒遷成,李某人還被抓了。案發後,儘管李某稱兩本假結婚證是自己花錢找人辦理的,但由於當初聯繫造假證人的電話被他刪了,小廣告也不見了,他也根本拿不出證據來證明這一點。近日,因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李某被提起公訴。李某至此也應該明白“聰明反被聰明誤”,以後做人做事,還是踏踏實實比較好。

做人啊不要求你有多實在,但也不能太聰明過頭了,各位看官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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