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太殘忍,應該執行死刑,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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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人販子執行死刑,我是贊成的!在社會中,人販子對失去子女家庭的危害不亞於你拿刀把大人給殺了,那種失去孩子的痛苦就是一生的煎熬,還有一些拐賣女孩賣給偏遠山區做老婆的,一個女孩一旦被賣給山區做了老婆,基本上這一生也就毀了,對他們來說,這該是一個多麼嚴酷的世界,所以,對人販子建議都要嚴懲,槍斃也不為過!

失去了孩子,基本上就毀了一個家庭,甚至是家破人亡,有些大人在無限的自責中甚至會去尋短見,只要孩子一天沒找到,幾輩人都要沉寂這種失去孩子的痛苦中,人販子對一個家庭造成的摧殘是沒法估算的!

有些人販子不僅拐賣婦女兒童,還把拐來的孩子弄成殘廢,讓他們去大街上要錢,甚至讓他們去偷盜,一個孩子的一生也就毀了!

我國《刑法》也明確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人販子太可恨,嚴懲這類人能減少拐賣人口的犯罪率!!!





悅遊四方


全國人民呼籲人大立法凡是人販子一律死刑



蘆葦蒲草


國家應該在這方面制定嚴格的法律,不能一概而論,按照法律,然後根據情節輕重處理,欠命的還命,欠錢的還錢,情節嚴重的,沒有出人命的,判無期!






140979666有緣


我認為應該執行死刑。首先我講一個真實的案例:我四舅的兒子三歲的時候,我舅媽帶他趕集丟了。一家人急死,到處找,隨後報警。之後四舅和舅媽經常吵架。舅媽自怨自艾,不久後上吊自殺。再之後,四舅整天酗酒,終於有一天深夜他在路上被車撞死,肇事車輛也逃跑了。二十多年後的2014年,我丟失的表弟突然回來了。原來當年他是被人販子偷走賣了,轉賣了幾次他自己也不知道。最後也就是他現在的養母是山東威海的一名退休教師。在他養母的鼓勵和幫助下,經多方努力,表弟才回到出生地。面對父母雙親的墳墓,表弟的傷心可想而知。我們一大家子三十幾口人再一次沉浸在悲痛之中。如果不是人販子,如果不是我表弟被偷賣,會是這樣嗎?曲指算來,到今天我四舅和四舅媽還不到五十歲。他們去世的時候我姥爺姥姥都還健在呀!狠心的人販偷人子女,目的就是為了錢,他們哪裡想過別人的痛苦與死活呀。我知道,我四舅一家的悲劇每天都在上演,丟兒丟女的事情總有發生。我還聽說有的人販子將偷來的孩子賣給不法分子,有的被打殘變成乞討工具,有的被賣給不法人員剖屍賣器官賺錢。人販子不除,天下還有多少個孩子被拐賣,還有多少個象我四舅一樣的家庭將不復存在。人販子被槍斃,人神共慶!人販子不死,天理難容!堅決支持人販子死刑!


濤濤河水爽晶花


人販子已經到了人神共憤的地步,幾乎人人都希望殺之而後快,可真的是人販子都判死刑,丟失孩子就會得到控制了嗎?這個問題不是是否贊同的事,而是哪種方式更合理?哪種方式可以更有效的減少人口販賣?哪種方式可以減少對嬰幼兒的傷害?



我個人認為從情理上判處人販子死多少次都不為過,可事實不能光從我們的個人情感去考慮。

首先,一旦所有人販子只要抓住就被判死刑,那麼每一個人販子就有了只要被抓住就必死的心理,隨之他們也成了如一些惡性殺人犯一樣,變成了不再有絲毫人性的窮兇極惡之徒,這樣不光沒有使他們的犯罪得到削減,而且可能會變本加厲、毫無顧忌,甚至對被拐賣者生命健康更增添了危險。


再有,就是每一起人販子盜搶兒童的事件,第一時間接觸的都是普通群眾,如果群眾抓捕一個被抓必死的亡命之徒和抓捕一個普通違法犯罪者,哪個難度更大?我想誰都可以想象的到,抓捕亡命之徒不光難以抓捕,而且對群眾的生命安全帶來極大威脅。甚至執法人員抓捕過程中都可能出現因玩命反抗導致的危險。

還有,如果抓住就被判死刑,非常不利於罪犯的配合調查,甚至很難查找曾經被拐賣的兒童,也很難會去供出同夥的相關資料,非常不利於案件下一步繼續。


實際減少人販子犯罪應從幾個基礎做起:1.買賣同罪制,因為沒有買的就沒有賣的。2.人販子家屬(孩子除外)共同擔責制,因為家屬最起碼屬於包庇罪。3.對於辦理假證或合法手續(出生證、身份證、戶口證明等)的相關負責人員長期追責。4.對於人販子採用強制勞動20年以上,拿出在獄中所創造的價值的一部份長期提供給受到身體傷害的嬰幼兒,甚至出獄後繼續承當致殘者的生活費用。5.對於犯罪情節嚴重和拒不執行者均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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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我代表我全家二十八口,堅決支持人販子死刑,人一輩子不是活金錢,物質,人都是靠著親情,友情,愛情,在打拼,一個家庭失去一個孩子,有可能這個家就散了,有可能把人折磨瘋,把人逼死,這麼惡毒的事情能做出來,說明他已經沒有人性,應該去死了!





五月茗茶行



君兒207323327


不只是死刑。



人販子只是販賣沒有虐待兒童、甚至殺害兒童的,槍斃!

人販子販賣兒童且虐待兒童的,公開絞刑或者五馬分屍,全國實況轉播。

人販子販賣且弄殘或者殺害過兒童的,公開剝皮加凌遲處死,屍體挫骨揚灰,頭顱傳送全國各大城市示眾。

只要販賣兒童鏈上的人,哪怕傳遞消息的,一律死刑!

販賣兒童是比殺人更惡毒百倍的罪行。

基本每個失竊孩子家庭最終不是一生處於悲哀,就是家破人亡!

趙先生的孩子五歲的時候,因為夫妻倆工作都忙,沒時間照看孩子,就把孩子帶到鄉下讓孩子的爺爺幫忙照看。誰知道,被人販子盯上了,有一天,孩子自己跑到鄰居家玩耍的時候,再也沒有回來。爺爺一開始也是納悶,孩子每次到晚上就準時回來吃飯了,怎麼這一整天都沒見到人,挨家挨戶問的時候,鄰居說可能是被人販子拐跑了。孩子爺爺一下子慌了神,趕緊打電話告訴孩子爸爸。


但是爸爸趕回來也沒有用,村落裡沒有安裝監控,無從下手。孩子丟了,這四個字重重的打在爸爸媽媽的心頭上,一點線索都沒有,上哪去把孩子找回來。找了一段時間之後,孩子還是杳無音信,孩子的媽媽心灰意冷,精神出現問題,夫妻婚姻由此解體。

而孩子的爺爺,一直心懷愧疚,覺得孩子丟了都是因為他沒有照看好,選擇了上吊自殺。前一天還告訴孩子爸爸:我對不你,對不起孩子,但無論多麼艱難,你一定要把孩子找回來。


妻離子散,家破人亡,這已經是生命難以承受之痛了。但是找到孩子的念頭一直支撐著他。除了賺錢來解決日常的開銷之外,他所有的時間都用來找孩子。期間也接到很多騙子的電話,有一次還被騙走了上萬餘元。但是每一個機會他都不願錯過。這一次每天夜裡,都會夢到五歲的孩子,哭著鼻涕在找爸爸,他不知道爸爸在哪。趙先生總是被這場夢驚醒,然後拿起壓在枕頭下面的孩子的照片,哭得泣不成聲。第二天,抹掉眼角的淚水,繼續找尋兒子。


十九年的尋子之旅終於在一個電話聲中,畫上了句點。電話那頭問了趙先生 的信息,確認無誤之後,告訴他說丟了19年的孩子找到了。起初他還不是很確信,以為是騙子,但當電話那頭傳來了另一個聲音的時候。他強烈的感覺到:那就是我的娃

看了孩子的空間後,裡頭有很多小時候的照片。趙先生更加的確定了,眼淚噴湧而出:我的娃,終於找到了,這就是我的娃。經過DNA比對之後,確認是親子關係。倆人抱頭痛哭,孩子一遍遍的叫著:爸爸爸爸。趙先生也一聲聲應和著,還叫著孩子的乳名。在場的人也紛紛灑下了淚水。平復情緒之後,孩子問了一句:我媽怎麼沒來?我爺爺呢?

趙先生無言以答!


彩利姣出生僅百餘天的女兒袁思涵被人從家中偷走,直到彩利姣晚上醒來準備給女兒餵奶,才發現女兒不見了。她根本就想不到,孩子會在被窩裡被人偷走了。

十年了,陳新紅說自己沒有睡過一個好覺,每一天心裡都在流血。她在深圳南山區的出租屋內住了整整十年。這個地方曾讓她傷心欲絕,長時間內處境艱難。但這裡現在是他們寄予希望的地方。



6歲的陶澤福正在讀小學一年級,在放學回家的路上丟失。找了很多年都沒有陶澤福消息的父親,難以承受這個打擊,家裡牆壁和村裡的圍牆上,被他寫滿了各種“咒語”,整個人時而清醒時而瘋癲。


薩沙


我一萬個贊成對人販子死刑,惡毒殘忍的人販子毀掉了多少個家庭,讓被偷孩子的家庭承受著巨大痛苦與傷害,孩子是每個父母的命。沒有了孩子這個家就是塌了天,孩子被賣了,還是被毀了,還能找回來嗎?整日過著撕心裂肺的日子,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這個人家從此什麼都幹不了,天天找孩子,孩子還活著嗎?還是被人販子害死了,孩子在哪裡,真的是痛不欲生。找多少省、多少市就向大海里撈針,非常的艱難。有的父母找到死都設有找到自己的親骨人。都是些遭天譴的人販子給害的。人販子能不殺嗎,死刑是輕的,應該千刀萬剮,上絞刑也不解恨!


心心相印36169


人販子太殘忍,應該執刑死刑,你贊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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