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服务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发展

马尾区检察院驻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检察室正式挂牌后,充分发挥服务自贸区“前沿窗口”的作用,以“营造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针对区域特点,不断更新检察执法理念,改进和探索检察工作机制,培养和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 努力打造具有福州特色的“自贸区检察室”。

一、健全服务机制,完善服务举措。结合改革需要和创新发展实际,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发展的意见(试行)》,与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签订了《关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法治建设的合作行动备忘录》,并和自贸区内的综合监管和管理局、海关等口岸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内的发展和稳定。

二、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民生。将两法衔接植入自贸区,加强自贸区内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同自贸区45家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建立自贸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信息平台,及时录入、共享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检察建议,及时监督落实调整,有效排查风险、强化预警防控、完善监管机制,积极推进自贸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依托该平台,马尾区检察院共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犯罪线索27件,入库行政执法案件1229件。针对在相关单位和企业中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帮助监管单位建章立制9项,堵塞漏洞33个。同时,依托自贸区两法衔接平台,与自贸区内行政执法部门共同开展自贸区进口食品行政执法监管专项工作,加强自贸区内进口食品监管,成效显著,该创新举措被福建省检察院评为“十佳预防项目”先后两次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服务自贸区研讨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三、靠前服务企业,创优发展环境。以服务非公企业作为检察机关保障自贸区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围绕企业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需要新要求,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不断创新服务载体,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挥法治引导、示范、评价功能,保障自贸区发展。一是送法律服务进企业。依托驻自贸区检察室,组建“服务企业发展检察工作组”,在法制教育、司法救济、风险防控等方面靠前提供检察咨询230余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96项,化解工企矛盾20余项。二是深化进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管,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2018年3月份,马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自贸区内发生的涉嫌篡改冷冻肉品生产日期食品安全事件开展检察监督。近期,为延伸宣传渠道,扩大影响效果,正筹备建设自贸区福州片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三是探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涉台)建设,与自贸区知识产权局、自贸区法庭建立协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四是积极开展《自贸区行政执法行为的困境、不足及检察监督对策》专题调研,维护自贸区内涉关涉税监管秩序。近期,马尾区检察院走访调研了国税、海关、亭江镇等多家单位,通过座谈会的形式,了解他们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以及他们的法律需求,帮助其建章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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