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新房未入住需要交納物業費嗎?相關部門解讀

日前,網友“小峰哥”在瀘州陽光政務上留言說,今年年初他在城區買了一套房,但一直沒有裝修入住,最近小區物業打電話通知他說欠了物管費,讓去補繳。他想問問,還沒有入住需要交物管費嗎?政府部門有沒有統一的標準?

泸州:新房未入住需要交纳物业费吗?相关部门解读

資料圖

市房管局局長趙雪剛回復網友,您提的這個問題大家都很關注,特別是購買房屋還未入住的購房戶更關心這個問題。按照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物管費是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小區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進行管理、維護,向業主收取的費用。從房屋交付之日物業服務企業就必須開展相關工作,因此,從通知業主交房的次日起,不管您是否入住,都應該繳納物管費。普通住宅物業收費分為前期物業和後期物業。前期物業服務收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目前主城區執行的標準為0.60元至1.50元之間;後期物業服務費,是按業主大會(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價格執行,目前從實際情況看,後期物業服務收費標準與前期物業標準基本一致。

如果還需瞭解物業管理方面的政策,請撥打0830-2285128進行電話諮詢,謝謝這位網友對物業管理工作的關注。

文章關鍵字: 物業費 瀘州陽光政務 編輯:伍智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