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將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目錄 11月30日開始執行

10月24日,自治區人社廳發佈消息,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自2018年11月30日起,我區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納入醫療工傷生育保險藥品目錄範圍。

據介紹,此次納入醫保支付標準”規定的17種談判藥品支付標準包括基本醫保基金和參保人員共同支付的全部費用。規定的支付標準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滿後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進行調整,調整前仍執行此標準執行。其中,吉非替尼口服常釋劑型、埃克替尼口服常釋劑型在我區均實行與36種國家談判藥品一致的差別化醫保支付政策。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大額醫療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支付比例統一為7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住院和門診大病費用支付比例統一為60%。

17種談判藥品仿製藥的醫保支付標準按照仿製藥實際銷售價格執行,但不得超過相應品種規格原研藥的醫保支付標準。待國家出臺仿製藥醫保支付標準後,我區將另行印發通知。(記者 裴豔)

相關鏈接:17種抗癌藥品名稱

阿扎胞苷、西妥昔單抗、阿法替尼、阿昔替尼、安羅替尼、奧希替尼、克唑替尼、尼洛替尼、培唑帕尼、瑞戈非尼、塞瑞替尼、舒尼替尼、維莫非尼、伊布替尼、伊沙佐米、培門冬酶、奧曲肽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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