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針鋒對麥芒,孰對孰錯?

婆媳針鋒對麥芒,孰對孰錯? 30歲的晴晴(化名)結婚三年,女兒一歲半。從結婚到現在,婆媳間的矛盾不斷升級,有人說她的婆婆不講理,也有人說晴晴不懂事,到底孰對孰錯?

晴晴父母早逝,她很早就輟學,進入工廠打工。26歲的時候認識了在同一工廠上班的濤濤(化名),兩人是老鄉,交往一年便結了婚。從第一去婆婆家開始,晴晴便對婆婆有些不滿,因為新媳婦入門,婆家人應該熱情招待才對,但是晴晴的婆婆一直在外打麻將,濤濤電話催了好幾遍都沒回家,直到中午晴晴和濤濤做好了午飯才把她“請”回了家。

婆媳間的不愉快,在買房時已經埋下了伏筆。根據濤濤和晴晴的協商,濤濤貸款買房,晴晴買家電。當晴晴提出讓濤濤在房產證上寫上她的名字時,婆婆死活不同意,婆婆說憑什麼我們買的房非要寫上女方名字?家電才值幾個錢?晴晴也撂下狠話,房證上不寫她的名字,這婚就不結了。婆媳兩人當時鬧得不可開交,為這事,濤濤和晴晴差點分手。最後在親戚朋友的調解下,晴晴才最終妥協,房證只寫濤濤的名字。晴晴認為這一切都是婆婆在背後主導,直接跟婆婆攤牌,婚後小兩口各掙各的,各花各的,晴晴不幫濤濤還貸款,也不透露自己手裡有多少存款,家裡的花銷AA制。婆婆雖然很生氣,但想想兒子也不小了,兩人的感情還可以,再加上房子的事晴晴也妥協了,就沒再挑事端。

孩子的出生,將婆媳矛盾推向高潮。孩子出生後,婆婆主張把孩子接到農村,由她來帶,讓晴晴到時安心上班。但是晴晴考慮到農村環境太差,衛生條件跟不上,怕孩子生病了得不到及時治療,擔心營養跟不上,又怕老家的農活兒太多,婆婆忙農活顧不上照看孩子,所以堅決拒絕了婆婆的好意。晴晴提議讓婆婆來城裡專門照看孩子。但是婆婆家種了10多畝蘋果,平時需要人打理,再加上公公不會做飯,婆婆認為在城裡照看孫女不是一個長久之計。執拗的晴晴沒跟任何人商量,跟單位提出了辭職,在家專職照看女兒。問題隨之而來。濤濤是一名普通的工人,月薪3000左右,一家三口的吃喝拉撒全靠濤濤微薄的工資來支撐,尤其是晴晴和女兒的保險,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這讓婆婆很心疼兒子,也十分看不慣晴晴,多次提出要把孩子接回老家去照看,讓晴晴和濤濤一起上班掙錢,等孩子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再把孩子送回來,平時,小兩口如果想孩子了,可以週末回家去看孩子。

但晴晴就是認了死理,“寶寶在三歲前不能離開爸媽,這是孩子成長的關鍵時期”,“農村成長環境太差,不利於孩子成長”,無論誰勸,就是不同意把孩子送回老家。婆婆直接怒了,“你不上班,濤濤一個月掙那麼少,你們吃什麼花什麼?”晴晴直接回了一句:“多掙多花,少掙少花,反正我不同意讓孩子離開我。”

這樣的爭吵,濤濤已經麻木了,起初,他還會充當調和劑,安慰媳婦和老媽,但長久下來他發現,兩人幾乎一見面就針鋒對麥芒,沒有完全佔理的一方,他也不知道怎麼辦了。

這對婆媳,孰對孰錯? (多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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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晴不懂事,缺乏家庭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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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不講理,過多摻和兒子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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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巴掌拍不響,婆媳都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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濤濤沒有當好調和劑,缺少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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