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岩一惡勢力團伙5成員獲刑 收取「家訪費」,放高利貸暴力討債

11月6日,黃巖區人民法院對以王浙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團伙案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作出判決,依法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各被告人一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瞭解,檢察機關指控,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王浙軍和陳馬(另案處理)合資在黃巖區西城街道後洋村私設“銀河金融”店放高利貸。他們以3000元每天收取利息100元、1萬元每天利息500元的方式,向餘某、胡某、陳某等放高利貸,並要求對方打1萬元的借條或2萬元的借條,同時收取“家訪費”200-300元;糾集被告人王永平、王奇、李永鵬、楊兵兵先後到“銀河金融”店內上班,向借錢人討要欠款。被告人王浙軍、王永平、李永鵬、王奇、楊兵兵等為索取高利貸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犯罪行為,形成了以王浙軍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該團伙成員討債手段惡劣,採用噴漆、砸玻璃、非法拘禁、毆打等方式進行討債。2017年8月,餘某向被告人王浙軍高利借款3000元,王浙軍收取“家訪費”200元。后王浙軍認為餘某欠錢不還,同年10月的一天晚上,王浙軍和王永平等4人駕車來到餘某家,用事先準備好的紅漆將餘某家的前後門及外牆噴上“欠債還錢”的大字。之後 ,王浙軍將餘某騙至“銀河金融”店內,王浙軍和王永平、李永鵬、王奇採用扇耳光、拳打腳踢及威脅將餘某扔進永寧江等手段,逼其還錢,直至餘某當場歸還了1200元,並答應5日內歸還1000元后才將其釋放,此次餘某被拘禁4小時左右。幾天後,餘某再次被騙至“銀河金融”店內,王浙軍等4人採用打火機扔打、用拳頭毆打等方式,逼餘某還錢,在餘某答應還錢後才被釋放,此次被拘禁3小時左右。

今年1月26日,黃岩公安機關偵破並抓捕了該團伙主要成員。11月6日,經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5名被告人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均沒有異議,當庭自願認罪。法院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王浙軍為索取高利,多次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情節嚴重,又多次非法拘禁他人,並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被告人李永鵬、王永平、王奇、楊兵兵為索取高利,非法拘禁他人,並具有毆打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予以懲處。

經合議庭評議,法院對該案當庭作出宣判,判決被告人王浙軍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李永鵬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被告人王永平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被告人楊兵兵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王奇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來自:台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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