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多天的堅守,揭開「意外」背後的祕密

400多天的堅守,揭開“意外”背後的秘密

無錫梁溪:監督一起騙保案件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範曾

“以前我們遇到這種騙保的官司,不知吃了多少啞巴虧。因為你們始終不放棄,才避免了國有資產的流失。”近日,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無錫分公司的張經理帶著一面錦旗專程來到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向檢察官王丹致謝。從立案監督到法院判決,員額檢察官王丹用400多天的堅守,揭開了一起“意外”背後的秘密。

雨夜裡的“意外”事故

2016年5月31日,江蘇省阜寧市陳良鎮順橋村一個尋常的雨夜裡,發生了一起不尋常的交通事故。

小王是中國人民財產保險公司鹽城市分公司的一名保險員,當晚值班時接到一名男子報案,稱其在陳良鎮順橋村駕車行駛時落水了。小王隨後趕到了現場。

“車是我朋友吳某的,我當時開車回老家,天在下大雨,路上突然躥出一隻狗,我向右打了一把方向,車就掉到了河裡。車門打不開,汽車玻璃也打不開,所以我用手砸碎了天窗玻璃爬出來……”報案的男子叫曹某,神情鎮定地向小王講述著事故的經過,手上似乎並未受傷。

落水的是輛無錫牌照的雷克薩斯轎車,轎車側滑入河道,三分之一沒在水中。小王告知曹某第二天到公司做筆錄。交警部門認定此次事故為單方事故,曹某負全部責任。

事故發生地江蘇阜寧一帶河網密佈,河道水位較淺,近年來曾出現過多起轎車落水事故,因此取證成為困擾保險公司的一大難題。

“當天晚上正在下大雨,路上出現小動物的可能性不大,作為駕駛員,第一反應應該是踩剎車。”小王認為這起事故並不正常,便將該事故上報省公司大案調查部門。

檢察機關進行立案監督

同年6月3日,人保公司鹽城分公司與車主吳某達成賠償協議,確定按照車輛全損方式處理,以81萬餘元作為理賠計算依據。隨後,曹某以受委託人身份向無錫分公司申請索賠。但經過調查後,無錫分公司認為該事故是人為造成的虛假事故,拒絕賠付。8月22日,吳某向無錫市梁溪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人保公司賠償該車損失保險金人民幣81萬餘元。

如果拿不出確實的證據,官司必定會敗訴。訴訟期間,人保公司委託具有鑑定資質的淮安市淮工車輛檢測研究所有限公司司法鑑定所對轎車落水原因進行鑑定。11月10日,司法鑑定所作出鑑定意見,車輛入水的速度不足20公里/小時且制動能力不足11.95%,這是一起人為製造的交通事故。可不湊巧的是,這份鑑定意見比法院判決晚了一天,就在一天前,法院作出了判決,人保公司無錫分公司賠償吳某81萬餘元。

人保公司向無錫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並同時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公安機關認為此案系民刑交叉案件,應當由法院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方能立案。而法院認為應當先由公安機關立案,他們才能將案件中止審理。案件陷入僵持,為此,人保公司到梁溪區檢察院民行部門申訴。

該院民行部門感覺該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根據本院內部協作機制,向偵查監督部門移送了該線索,案件到了部門負責人王丹手中。

接到線索移送函後,王丹立即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在辦案一線20餘年的職業敏感性讓王丹感覺到這起案件並不簡單。

“車輛投保地在無錫,事故發生在鹽城,車輛卻在南京處理?用拳頭能否擊碎天窗玻璃?打碎天窗後當事人並未受傷……”第二天,帶著這些疑問,王丹對人保公司無錫分公司理賠稽查科科長徐某進行了詢問。通過審閱移送線索材料、調查核證、研究司法鑑定意見書等工作,王丹認為曹某有重大保險詐騙嫌疑。

2017年4月1日,該院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4月11日,公安機關決定立案偵查。

汽車“黑匣子”成為查案關鍵

為了還原事實真相,王丹提前介入案件,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2017年4月23日,王丹與辦案民警一起來到事故發生地——順橋村,按照事發當天的時間、車速、路線行駛在鄉間小道,王丹發現,事發地河道水位很淺,河水僅能淹沒部分車頭,打碎天窗沒有任何必要;河道周圍農作物密佈,車輛衝入河中的位置恰巧是唯一可能的入水點;河道寬約10米左右,如果車速過快,極有可能撞向對岸,甚至發生側翻。曹某之前一定說了假話。

之後,一行人來到淮工司法鑑定所,向鑑定人就鑑定意見得出的方法、過程和原理進行了專業諮詢。王丹更加確信,曹某具備充分的時間與空間採取完全制動和轉向措施,避免車輛發生入水事故。這次事故是有意為之。

公安機關實施抓捕後,曹某拒不承認犯罪事實,堅稱事故是由於不慎操作所致,王丹意識到自己即將面對的是一起“零口供”案件。

僅憑一份鑑定意見就批捕曹某?不僅辯護人提出了質疑,就在該院偵監部門內部討論中,也出現了不同的意見。為了消除疑慮,王丹與部門幹警經過多方諮詢,得知了一個對案件辦理至關重要的東西——汽車的“黑匣子”。原來汽車內部也有一個類似飛機“黑匣子”的裝置——氣囊控制模塊,它記錄了事故發生前的相關數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鑑定中心可以對這一數據進行解析,而這個鑑定中心就在無錫。

此時正值五一假期,王丹放棄了休假,與公安幹警立刻啟程前往南京調取“黑匣子”。

等待結果的過程對於每一名參與案件辦理的人都是一種煎熬。功夫不負有心人,一個月後的鑑定意見沒有讓大家失望。

鑑定數據顯示:車輛在入水前8秒內車速發生過多次變化,駕駛人反覆操作制動並控制油門,就在車輛入水時,駕駛人採取了行車制動措施,車速從32公里/小時下降至10公里/小時,這一數據與淮工司法鑑定所出具的鑑定意見高度契合。

由於不是保險詐騙罪的適格主體,該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曹某批准逮捕。

鑑定人出庭還原真相

就在案件辦理的同時,人保公司聯合其他保險公司利用其自身平臺對與曹某相關的理賠記錄進行了梳理,結果發現有8起理賠事故均與曹某有關。公安機關就曹某的犯罪動機和手法進行了全面偵查。

2017年11月22日,梁溪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曹某提起公訴。為更好地辦理該案,該院依法申請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道路交通事故鑑定中心鑑定人員出庭作證。庭審中,鑑定人運用PPT,結合涉案車輛氣囊控制模塊記錄的客觀數據、案發現場遺留的車轍痕跡等,就鑑定意見得出的方法、原理和過程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解讀,完整還原了被告人曹某在車輛入水前多次調整車速及入水角度的事實,讓拒不認罪的曹某啞口無言。

車主吳某堅稱對詐騙事實毫不知情,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其涉嫌犯罪。今年7月2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曹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5萬元。

從2017年4月1日該院進行立案監督開始,到今年7月法院判決,王丹用400多天的堅守,詮釋了檢察機關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和依法履職的決心。

轉自: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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