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企業 工資總額或適度下降

中國網財經11月9日訊 據陝西省人民政府網站消息,陝西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旨在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機制,加強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調控,增強國有企業發展活力,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意見》提出,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當年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可在不超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範圍內確定。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調整等非經營性因素影響外,當年工資總額原則上相應下降。按照有關規定,企業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工資總額不得增長,或者適度下降。《意見》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

陕西: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 工资总额或适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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