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劳燕各自飞,巡回暖心助审结

为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做到司法为民、便民。2018年9月27日,永胜县人民法院三川法庭前往永胜县光华乡水井村委会开庭审理了一起老年离婚纠纷案件。

案件情况:原告朱某某与被告熊某某均系永胜县光华乡水井村委会白草坪村傈僳族村民,均已60余岁。二人系事实婚姻,结婚40多年,被告入赘到原告家生活。原告诉称,其与被告虽已结婚四十余年,生育了三个女儿,但随着生活时间的推移,其与被告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已无共同话题,坚持要求同被告离婚。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均系老人,共同生活时间较长。老年人离婚与年轻人离婚不同,后期风险大。“一日夫妻百日恩”,长时间风霜与共产生的感情是不能被忽视的,如果贸然将老年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解除,对社会的价值引导会产生不利的后果。秉持这样的理念,受理该案件后,法庭与两位老人进行了沟通,劝说两位老人慎重考虑,试图挽回其婚姻。两位老人向法官阐明了夫妻间出现的问题,并执意请求离婚。而后,法官与村干部及两位老人的子女了解其二人的婚姻状况。经法官了解和多次劝说后,觉得两位老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劝说无望,遂开始着手审理该案。

该案在送达过程中,法庭干警们了解到被告年老、患有疾病,行动不便,且听不懂汉语。因被告听不懂汉语,干警们建议由被告女儿熊某某作为其代理人参与诉讼。为便于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合议庭决定于开庭当天巡回到当地的村委会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与被告双方表示同意调解,只要求处理二人的婚姻关系,其他的维持现状。被告表示同意与原告离婚。最后,该案以原、被告双方调解离婚结案。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与原、被告及其子女亲切交谈,被告代理人熊某某表示“今天,很感谢三川法庭的工作人员到我们村委会来解决我父母的事情。虽然,我的父母离婚了,但这是两位老人的选择,他们永远是我们的父母,我们永远是他们的子女。作为子女,我们只希望二位老人能够好好地安享晚年。当然,我们也会努力地去完成子女应尽的义务。”

六旬劳燕各自飞,巡回暖心助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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