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問責不是推動工作的第一手段

卷首|问责不是推动工作的第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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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後,基層工作方式變了。之前呢,“工作擺平往往離不開酒桌”,一杯酒下肚距離拉近了,事情就好辦了;現在呢,“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不出縣、矛盾不上交”,不少地方都是舉起問責制度,以問責推動工作。

這當然是一個積極變化。酒桌拉近的多是圈子或者利益交換;有權就有責,擔當沒有問責來配套,就會成為一句空話。

但也有一些現象值得警惕:“工作還沒有部署,或者剛開始部署,問責就部署開了;工作還沒有啟動,或者剛啟動,檢查問責就開始了”“工作推動不到,或者出現問題,第一反應不是研究怎麼解決,而是問責”“一個人的工作,要接受省、州、縣多項督查,不停督查,不停問責”“問責多了大家可能就麻木了。一根棍子,打一下疼,打多了就不覺得疼了”……

凡此種種,是矯枉過正了,基層幹部怨言不少。

它們“過”在,不是“以問責推動工作”,而是“把問責作為推動工作的第一手段甚至唯一手段”。在這些地方,問責被奉為“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不管哪裡有問題都能“藥到病除”,於是恨不得“一有點小感冒也要動‘大手術’”。

深層次來說,這也是一種非常隱蔽、非常具有欺騙性的不作為。

說他不作為吧,工作部署、監督檢查、還有問責一應俱全,工作臺賬有、逗真碰硬有,但就是不解決實際問題。實在有問題來了,要麼向上推,說這不是上面佈置的,要麼向“外在”推,說客觀條件就這樣。

把問責當成推動工作第一方式的危害不小。要麼讓紀委監委又回到之前“十處打鑼九處響”的狀態,“不管是不是主責主業,似乎不叫上紀委,工作就沒有辦法推動”;要麼是“基層工作是1:9:一個人在幹,九個人在安排;一個在做,九個人在督查問題”;要麼是“層層傳導壓力”異化為“層層加碼壓力”;要麼是基層為了完成任務避免被問責,不得不“想一些辦法”“打一些擦邊球”,工作實際效果肯定不會好,還為一些違規違紀甚至違法行為打開了方便之門。

“不能工作剛安排就督查檢查、剛部署就進行考核”“對督查檢查考核中發現的問題,要以適當方式進行反饋,加強督促整改,不能簡單以問責代替整改,也不能簡單搞終身問責”,近日中辦印發的《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中如是說。所以那些把問責作為推動工作第一手段的黨員幹部,該醒醒了。

對於工作開展,必要的監督檢查和問責是需要的。“基層工作光靠循循善誘、教育引導是做不好的。”但問責不是萬能靈藥,不是第一選擇,“你要‘下深水’去研究,要告訴人家幹活的方法,而不是單純問責,要給管長遠、管根本的辦法”,這就對黨員領導幹部如何化解問題、推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卷首|问责不是推动工作的第一手段

I 排版:袁嘉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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