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隐情?缙云一男子重病卧床却要状告妻子?

古有羊羔跪乳、乌鸦反哺之说,

形容的是子女长大后对父母应尽赡养义务。

三字经中“子不教父之过”是从另一方面阐述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而扶养,相对来说大家可能就比较陌生,《婚姻法》中规定的扶养义务是指夫妻之间在生活中相互供养的法律责任。

下面就跟着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施丽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来了解下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案例吧。

案情

简介

张某(男)与王某(女)两人于2004年结婚,育有一子,夫妻俩婚后做着小本经营,生活还算顺畅。

2015年,张某突然身感不适,经过手术治疗,虽抢回了一条命,却只能长期卧床休养。

生病的头年,妻子王某尽心尽力照顾张某,

今年年后,王某外出工作,一个月回家一两次,照顾张某的责任就全落在张某父母身上。

日前,张某母亲徐某到法律援助中心值班窗口咨询说,张某的病需要一直吃药维持,每月仅药费就要1000多元,儿媳王某却不愿出一分钱。

徐某说,儿子和儿媳做生意时收入不错,有一二十万元存款,还买了一套房子,可现在钱都在儿媳那,近几个月儿子看病开销都是靠她和丈夫的养老金在维持,这样下去也实在没有办法了。

就想问问,能不能让儿媳把钱拿出来给儿子治病?

有隐情?缙云一男子重病卧床却要状告妻子?

(图片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

解答

1

夫妻共同财产。张某与王某两个人一起生产经营,所取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根据徐某所陈述的十多万存款和房子应属于张某和王某两个人共同所有,当然对方如果有其它相反证据除外。对于夫妻间的家庭矛盾,建议先征求下张某自己的意见,也可以让家庭中的长辈或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先进行调解,这样有利于家庭关系的修复,也能更好地促进家庭内部和谐。

2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穷尽了调解的可能,那么可以根据《婚姻法》中“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这项规定,让张某提起扶养纠纷之诉,要求他妻子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

3

申请法律援助。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所以,如果因扶养纠纷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张某可以向缙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另外,如果张某卧床不便,没法过来法律援助窗口申请的话,那么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提出上门服务申请,中心会派工作人员到张某家中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有隐情?缙云一男子重病卧床却要状告妻子?

有隐情?缙云一男子重病卧床却要状告妻子?

法条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夫妻之间有共同生活、参加就业、相互忠实、保留自己的姓氏以及相互扶助等权利义务。相互扶养既是权利又是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其妻子的义务,妻子也有扶养其丈夫的义务;反之,夫妻任何一方均有受领对方扶养的权利。扶养一般是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主要内容,这种权利义务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起产生,至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在婚姻关系有效存续的整个过程中一直存在且具有法律拘束力。

符合提起扶养纠纷诉讼的两个条件。一是一方确实需要扶养。即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急剧下降,不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生平;二是对方有扶养能力,但不履行扶养义务。即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应是从婚姻中获利的一方,并且有相应经济能力和经济条件,可以通过物质上的资助等方式使另一方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必要的其他开支,如生活费、医疗费等。

有隐情?缙云一男子重病卧床却要状告妻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有隐情?缙云一男子重病卧床却要状告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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