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政華: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發表的重要講話精神,司法部日前出臺了《關於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意見》(下稱《意見》)。11月11日,經濟日報記者就相關問題採訪了司法部部長傅政華。

傅政華表示,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為新時代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營造更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讓民營企業家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助力民營經濟走向更加廣闊的舞臺。

健全完善服務民營企業工作機制

記者:司法行政機關如何支持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請您先談談司法部此次出臺《意見》的背景和主要內容。

傅政華: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是黨中央的一貫方針。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企業蓬勃發展,民營經濟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我國經濟發展能夠創造中國奇蹟,民營經濟功不可沒”,強調“要不斷為民營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的困難,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貫徹落實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大力支持和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是司法行政機關責無旁貸的職責使命。

這個《意見》共20條,主要圍繞減輕民營企業負擔、解決民營企業發展難題、營造公平競爭環境、完善政策執行方式、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創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務、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等4個方面20項具體措施,努力為支持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法治環境。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把服務民營經濟發展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上重要日程,推動各項政策落實,站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作用,積極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充分發揮政策協調、統籌指導、督促推動作用,在政策、融資、營商環境等方面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建立聯繫重點民營企業制度,健全完善服務民營企業工作機制,定期走訪,幫助解決涉法問題。

加快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

記者:發展民營經濟需要強化法律保障,司法部在這方面將採取哪些措施?

傅政華:在法律保障方面,重點是要加快推進相關法律法規立改廢釋。這主要包括:

一是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制度,樹立平等保護、促進發展的立法理念,圍繞民營企業在市場準入、產權保護、投融資、公平競爭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問題,確立民營企業“法無禁止即可准入”原則,加快修改制定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民營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全面保護民營企業物權、債權、股權、知識產權等各種類型的財產權。充分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取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政府投資資金,有效緩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實現各類市場主體訴訟地位平等、法律適用平等、法律責任平等,保障民營企業與其他市場主體公平競爭。通過立法加強政府政務誠信建設,確保政府守約踐諾,防止隨意違約毀約、“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

二是全面清理不利於民營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司法部部署在2018年年底前,對有悖於平等保護原則、不利於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開展一次集中清理,打破各種各樣的“捲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進一步加強法規規章備案審查,及時糾正有悖於保護民營經濟的法規規章規定,積極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三是健全充分聽取民營企業意見的立法工作機制,要求起草、審查涉及企業權益的法律法規,要專門聽取民營企業的意見,全面瞭解民營企業利益訴求並在制度設計中充分考慮。要把徵求工商聯和律師協會等行業協會的意見作為重要環節,必要時對相關企業、行業協會商會開展立法調研。對徵求意見中民營企業反映比較集中的意見,通過有效渠道及時反饋研究採納情況,未採納的要說明理由。

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記者:司法部將採取哪些措施進一步增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安全感?

傅政華:為民營企業公平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推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要大力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切實增強行政執法工作法治化、規範化、透明化,堅決摒除隨意檢查、多重檢查、重複處罰等執法歧視行為。全面公開行政執法部門權責清單,明確執法主體、執法程序、執法事項範圍,從制度上推動解決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凡無法律依據的,一律不得開展執法檢查,嚴防執法擾企。切實防止一些部門在執法中對民營企業採取“一刀切”等簡單粗暴做法,對民營企業經營中的一般違法行為,要審慎研究、妥善處理,可以通過說服、建議、協商等手段解決的,要以教育為主,不能一味處罰、一罰了事。

二是要加強民營企業產權保護,嚴厲打擊針對民營企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對侵犯民營企業商標、專利、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以及損害民營企業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的違法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民營企業和人員的一般違法行為,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依法必須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處置涉案財物的,必須嚴格區分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區分涉案人員個人財產和家庭成員財產,結案後及時解封、解凍非涉案財物。

三是要全面推行“兩隨機、一公開”監管,推動陽光執法,堅決避免人情監管、選擇執法、執法不公、暗箱操作等現象。建立完善行政執法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堅決制止和糾正各級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侵犯民營企業利益的行為。對民營企業投訴舉報的“亂執法、隨意執法”問題,必須及時查處,做到有錯必究,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問責。

今年年底前,我們將在司法行政系統通過告知承諾、信息共享等方式取消不必要的證明事項。推動落實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要求,優化簡化行政審批服務程序,最大限度縮短民營企業辦事時限,方便民營企業創業創新。按照部署,2019年6月底前,實現整合部省兩級中國法律服務網,優化服務流程,推進實現以中國法律服務網為統領的“三網融合”“一網通辦”。

幫助民營企業有效預防和化解法律風險

記者:在法律服務方面,司法部將採取哪些措施為民營企業發展護航?

傅政華:在法律服務方面,重點是要創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務,組織律師、公證、仲裁等法律服務行業和法律援助積極服務民營企業,加大法治宣傳力度,引導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治企。

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首先要發揮公共法律服務平臺服務民營企業功能。推行實體平臺“一窗辦多事”,整合司法行政系統各項服務職能,實現“前臺統一受理,後臺分流轉辦”,降低民營企業尋求法律服務的成本。其次,圍繞促進依法經營、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營造法治環境,引導律師積極參與企業決策論證,提供法律諮詢、權益保護等服務,促進依法辦企。司法部已部署各地在2018年底前,組織律師為重點民營企業開展一次全面法治體檢,將法律保護關口前移,幫助民營企業有效預防和化解法律風險。再次,監督指導公證機構認真辦理企業併購、招標投標、知識產權、拍賣、提存、抵押等公證業務,加大對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的公證服務力度,規範交易行為,防範非法集資風險,維護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

此外,司法部將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加強民營企業矛盾糾紛排查,將民營企業矛盾糾紛作為重點,第一時間開展調處化解;深化仲裁機構與商會等行業組織的協作,建立專業仲裁工作平臺,優化仲裁工作程序,本著就近、快捷、經濟的原則,方便民營企業特別是困難企業通過仲裁解決糾紛。對民營企業農民工和困難員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要開闢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司法部還將深入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增強企業管理者和企業職工依法經營、依法管理、依法維權的意識,切實將“法律進企業”活動引向深入。

(經濟日報 記者:李萬祥 責編:胡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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