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戰爭中陣亡士兵的屍體怎麼處理?除非是對方投城、和平解決戰爭,否則,其他任何一場刀兵相見的戰爭,都有可能出現死亡,有時死亡較少,損失不大,但有時死亡人數眾多,境況慘烈。戰爭結束後對死亡士兵屍體處理,是考量一支部隊是否有戰鬥力的表現,往往有五種處理方式:
第一種是隨打隨收。這是在局部戰爭初期和小範圍戰爭時發生少量人員傷亡情況下,交戰雙方一般都會安排一隊專門人員,負責向下抬傷員和戰死的士兵屍體,這些被抬下的屍體或就地掩埋,或就地火化,或運輸至後方交給親人處理,這是一種比較理想的處理方式。
第二種是勝方收集。當戰爭呈一邊倒勢態時,一般敗的一方會一去不復返,那打掃戰場、清理死亡士兵的屍體事情就交由勝利一方或紅十字會來具體負責,如果確實人數眾多,就會採取壘積火燒或就地挖坑集體掩埋方式處理,很快將屍體處理乾淨,因為,如果處理不快,極易導致屍體腐爛,瘟疫流行,尤其是在夏天還有春雨季更甚,一旦發生這種情況,其危害將比一場毒氣戰及細菌戰的殺傷力都大,會導致十分嚴重的後果。因此,戰爭結束後,勝方會在第一時間考慮收屍;當然,如果在一場戰爭結束後,另一場新的戰爭又要來臨,在交戰雙方反覆出現搶奪陣地的情況下,對方都有可能將這些死亡士兵的屍體作為掩體,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第三種是各自收集。收容戰場上各自戰士的屍體時,交戰雙方一般都很有默契,如果對方想要替戰友收屍,那勝利一方出於人道考慮,一般會提供便利,讓對方把自己戰友屍體抬下去,這也是因為大部分勝方並不想替敵人處理這些大麻煩。第四種是棄之不管。如果參戰雙方或多方,均不以佔領地盤為目的,各方均可能將士兵屍體棄之荒野,任由野獸分食。當然,戰爭地附近村民幫助出面處理屍體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這種情況的不足。
第五種是作為軍糧。這是一種最殘忍的方法,因為天時、地利等原因,戰勝方特別缺少糧食,無奈之下,只能將對方死亡士兵的屍體直接變成軍糧,這種滅絕人性的做法,縱觀歷史上並不多見,但確實存在過。在《三國志·魏書·程昱傳》中就曾有過描述:“初,太祖(曹操)乏食,昱略其本縣,供三日糧,頗雜以人脯”,此情真假與否,只有歷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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