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情況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8年11月11日在公司麒麟園二樓會議室以現場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已於2018年11月1日以電子郵件、傳真、送達、電話等方式發出。會議應參會監事3名,實際參加會議監事3名,符合召開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本次會議由監事會主席丁一岸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會秘書列席本次會議。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二、會議審議情況

經與會監事認真審議,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進行表決,通過了如下事項:

(一)審議通過《關於轉讓全資子公司75%股權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出售廣州金皮寶置業有限公司75%股權有助於企業聚焦主業,提升企業運行效率,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不利影響,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要求,因此監事會同意實施本議案事項。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三、備查文件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廣東太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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