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父亲为还债杀死两女儿

文_叶青

2018年6月8日中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对外发布了一则通报:幼女失踪案的姐妹二人韦美(6岁)、韦丽(4岁)已经遇害。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男,27岁,系被害人的父亲)已被警方控制,并承认了作案事实。

两个女儿一同失踪

时间回到2018年6月3日13时许,家住柳州市柳江区里高镇的韦某领着两个女儿到自家附近的一个小卖部买零食,后来便带着她们到家后面的“独山寨”去了。

当天天气炎热,16时许,韦某回到家里洗了个澡。不久,韦某的妻子(下文称“韦妻”)从外面回来,发现两个女儿都不在家,便问丈夫女儿的去向。韦某说,她们要玩滑梯,去篮球场那边了。韦妻听后不再追问。因为篮球场边有滑梯、健身器材等设施,小姐妹俩常常在那里玩耍。

20分钟后,还不见两个女儿回来,韦妻就有些担心,毕竟孩子们年龄还小,韦妻马上出门去寻找女儿。

其实,篮球场距离韦某家不足百米远, 但韦妻到了那里,却没见到女儿。她便询问周围的邻里街坊 ,但邻居表示没有看到她的两个女儿过来玩。沿途的小路旁,还有人正在洗衣服,可洗衣的人也说没有看到姐妹俩。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袭上韦妻的心头,于是,她叫来丈夫一同寻找,依旧无果。

由于韦某夫妇之前在深圳打工,两个女儿也一直跟随他们生活。去年11月,一家四口才回到里高镇的家中居住,两个女儿插班上了幼儿园。算算时间,他们一家人回里高镇也只有半年多时间,两个孩子对周围的环境并不十分熟悉。是否被人贩子给拐走了?韦妻有这个担忧,便发了一条微信给韦某的堂姐(下称“韦大姐”),求其帮忙在朋友圈转发一下,并留意拉堡镇那边的情况。她之所以发微信给韦大姐,是因为韦大姐很喜欢这两个侄女,加之韦大姐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朋友较多,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多一些。

韦大姐9年前嫁到离家38公里的拉堡镇去了,且一直在镇上生活,逢年过节才回家。当她从微信中得知两个侄女失踪的消息时,开始并不在意,认为侄女可能是去玩或是迷路了。于是她请要好的朋友在附近寻找,又给家乡的另外两个同学打了电话,请他们一同帮忙。

当天17时,韦某夫妇在镇上找了一个小时,仍一无所获。随后,越来越多热心街坊邻里参与其中,帮助寻找。

篮球场边有一个用不锈钢栅栏围起的荷塘,虽然水深只到成年人的膝盖,但是因为担心失踪的孩子可能掉入荷塘,于是镇上的 10 多名男子便自发下到荷塘中,将整个荷塘搜索了一遍,也没有发现失踪的姐妹俩。

接着,参与寻找的热心邻里拨打了当地媒体热线,想要借助媒体的传播力,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临近18时,韦某的家人还向里高镇派出所报警求助。民警随即查看了镇上各交通要道的“天网”监控录像,未发现姐妹俩被人带离此地。于是,派出所立即指派民警、协警共 6 人与镇上的居民一起,在事发地点附近的山上展开了拉网式搜寻。

当天19时许,韦大姐得知两个侄女仍无音讯,便向家人要了侄女的照片,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寻人启事,并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照片里,大侄女扎着两个羊角辫,粉色带花的连衣裙下面穿着牛仔裤;小侄女顶着稚气的短发,一身大红格子连衣裙。

图片及文字发到朋友圈之后,一传十、十传百,迅速传遍了朋友圈。很多看到信息的人的心都被揪了起来。到了晚上22时,韦大姐再次打电话询问情况,得知侄女仍未找到后,便和丈夫开车回到里高镇老家。一进门,韦大姐看见堂弟韦某坐在楼梯口,眼睛泛红,充满血丝。她猜测堂弟刚刚哭过。而坐在一旁的堂弟媳则显得较为平静,与往常并无二样。

韦大姐在堂弟对面坐了下来,关切地询问事发的经过。韦某说:“中午1点多,我带着女儿去小卖部买了零食,然后就和她们到山上去玩。”“1点多钟太阳那么大,你怎么在这个时候带她们爬山呢?”韦大姐不能理解,便埋怨他。“是她俩闹着要去。”“你们上山和下山的时候碰到过熟人吗?”韦大姐想,山下有水泥台阶通到半山腰,早上和傍晚都有很多村民去锻炼,此时也应该有人路过吧。如果有,看他们知不知道孩子的去向。韦某解释说,因为是中午正热时,未见有人来往。而下山的时候,因为女儿闹着要去玩滑梯,就与他分头下山了。

据当地人介绍,这里有三条上山的石阶通道,一条通向滑梯所在的篮球场;另一条通往韦某的老屋后面;再有一条则是靠近韦某给孩子买零食的小卖部。按照韦某的说法,他是带女儿走到石阶尽头的半山腰后,吃完了零食,两个女儿从滑梯的方向下山的,他自己则走了屋后的道路回家洗澡。之后,发现女儿一直没有回来,才四处找寻。

听完韦某的陈述,韦大姐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孩子中暑了,被别有用心的人拖走?否则,大活人怎么会不见踪影?

众人寻找未果

此时,尽管天色已晚,但仍有上百名街坊邻里与民警一同参加搜索。他们带着手电筒,走山路爬岩洞,挨家挨户地找,一直搜索到4 日凌晨 3 时仍无果。4日天亮之后,搜山行动继续,柳江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派来 8 名警力增援,并带来了一只警犬参与搜寻,但是,依然没有孩子的消息。

5日上午,韦某的家属与民警、协警继续在事发地周边的山头搜索,参与搜索的警犬增加到了5只。民警在里高东街事发地点周边展开了入户走访,挨家挨户地向居民们征集线索,查找失踪女孩的下落。同时,刑警还出动了无人机,对事发地附近的3个山头进行空中搜索,但仍没有发现有用的线索。

韦某配合民警上山指出自己和女儿走过的路线。韦某称当时他和两个女儿喝了AD钙奶和八宝粥。很快,被扔掉的食品垃圾在半山腰的草丛里被找到了。

在场人都看到,这是水泥路的尽头。韦某说,女儿就是坐在这里吃完了零食,再往上,就是陡峭的山壁,没有路了。

因负债掐死两女

经过两天两夜的搜寻和查看“天网”监控,民警发现韦某身上的疑点越来越多。比如,韦某在小卖部帮女儿购买食品时,总是看监控摄像头。另外,民警排查上山路口的监控时,监控显示韦某和两个女儿一起上山,而下山却只是韦某一人,始终未见两个女儿。而韦某无法解释清楚这一点。 下午,韦某被里高镇派出所的民警带走了。

傍晚,民警带着警犬和无人机从已经反复搜索多遍的山上撤了下来,一些热心的街坊邻里仍不肯放弃,趁着天还没黑继续在山脚附近来回搜寻。

韦某的家属从民警那里得知,他们正在排查事发时段前后出入事发地点的可疑车辆,希望能从附近的“天网”监控录像中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柳州市公安局的领导十分重视柳江区里高镇两姐妹失踪的事情,刑侦支队抽调精干警力增援,全力推进寻找失踪女孩的工作。

心急如焚的韦某家属没有等回韦某。7日,民警到韦某家中通知其家属,最大的疑点已经集中在了韦某身上。但韦某始终只有一句话:“你们认为是我做的就是我做的。”民警希望跟韦某交流顺畅并且值得其信任的亲人去与他沟通。

韦某生性孤僻,跟家人也少有交流,沟通稍微多一点的是其大伯父和二堂姐(下称“韦二姐”)。民警从他们口中获悉,韦某的身世令人心酸:在他10岁那年,其父因吸毒过量而死于荒野。时隔一个多月,母亲又离开故土改嫁他乡没再回来。韦某一人,孤苦伶仃。韦大伯心疼侄子,收留了他,并将他抚养成人。18岁时,韦某就到广东打工去了,只告诉家人说是在工厂工作。具体在哪个厂从事什么职业,家人没有仔细核实。韦某和妻子是通过网聊认识的,他从广东回来,才带着妻子与家人见面。夫妻俩长期在广东打工。2017年11月,他的妻子带着两个女儿回到里高镇家中居住,韦某在2018年1月也回到了家乡。

于是,民警经过商量,决定由韦大伯和韦二姐去做韦某的思想工作。去前,韦大姐还叮嘱韦二姐:不要刺激韦某,先找到小孩再说。如果韦某真把小孩卖了,可以赎回来。当天晚上,在拉堡镇刑侦队里,面对韦大伯和韦二姐,韦某仍咬定原先的说法, 其他的一律闭口不谈。

韦大伯和韦二姐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不过,韦某也知道自己无法抵赖下去了,就向警方供述了其因家庭矛盾、债务纠纷等方面的原因,将两个女儿杀害并藏尸在里高镇东街后山的全过程。

民警连夜带着韦某到案发地指认现场。山顶有一座石砌的建筑物,破败不堪,已没了屋顶。8日14时50分,当地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两个孩子的尸体找到并拉走,韦妻则是在殡仪馆的车开走之后才被人告知其女儿的死讯。

杀女父亲被依法逮捕

韦某归案后道出了杀害女儿的经过。

原来,韦某因妻子好赌不顾家,夫妻矛盾渐深,又因生活开支以及自身赌博欠债,曾在网络平台贷款公司借款和透支信用卡,共欠下十几万元。他无力化解家庭矛盾和偿还债务,担心被控贷款诈骗罪入狱后女儿无人照顾,因而对自己和两个女儿未来的生活悲观失望,遂产生了杀死女儿后自杀的极端想法。于是他带着两个女儿登到“独山寨”山顶的废弃石房子处,用两手同时掐住两女儿颈部致二人窒息死亡。两个女儿死后,他自己又没有勇气自杀了。

至此,哭了一天一夜的韦妻说,之前丈夫在广东打工,每个月挣四五千元,比较吃力地抚养着四口之家。之后,夫妻俩带着孩子回到柳州,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两个女儿马上要放假了,过不了多少时间又开学,没钱交学费。丈夫可能压力太大,怕别人耻笑自己。平日里,丈夫除了抽烟喝酒,夫妻俩还喜欢打牌消磨时间,并没有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找工作上。而丈夫不爱说话,有心事不与人沟通,喜欢自己憋在心里。

2018年6月15日,柳州市公安局以韦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案件采取诉讼式审查方式审查逮捕,依法、公开、公正、客观地对该起故意杀人案开展诉讼式审查,及时让民众了解案件进展和事实真相。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两级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名代表,应邀参加了诉讼式审查旁听,并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审查中,检察官充分听取了公安机关和辩护律师的意见,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犯罪嫌疑人韦某的作案动机及相关案情进行核实。经过综合分析审查,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韦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应当逮捕的情形,遂当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文中两名受害女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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