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5元麻將被拘,女子申訴7年終翻案

成都溫江市民王彬如沒有想到,自己會因為與朋友打“5元錢麻將”被拘留15日,為了撤銷這項錯誤處罰,她耗費了近7年時間。

2011年8月20日,王彬如與朋友任恆全、劉瓊在溫江楊柳東路上的“金海岸”茶樓玩牌,玩的是5元一局的“血戰到底”(四川麻將)。3個小時後,三人被溫江區公安局抓獲,“共計查獲賭資575元”,王彬如被拘留15日,其餘兩人分別拘留12日。

打牌的另外兩人都是同一個地方的朋友,輸贏數量也不大,不應該被認定為賭博。從拘留所出來後,王彬如等將溫江區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對他們三人的行政處罰,但一二審均敗訴。

王彬如不服,堅持申訴,2015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指令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再審判決,撤銷一、二審法院的判決,同時撤銷溫江區公安分局的行政處罰。

王彬如說,失去自由的時間雖不長,但關乎自己的清白名聲,接下來,她將申請國家賠償。

打5元麻將被拘,女子申訴7年終翻案


四川高院判決書。 受訪者 供圖

“賭資”共計575元

王彬如回憶,7年前的那個8月十分炎熱,她和幾個朋友下午沒事,便相約到茶樓打麻將。

三人玩的是“血戰到底”,這種玩法在四川頗為流行。一般分5元、10元和20元幾個輸贏檔次,他們玩是5元的低檔次,即一局結束,贏家最多贏5元,輸家最多輸10元。

下午5時許,四五個民警突然進入房間,稱他們涉嫌賭博,將三人帶到云溪派出所。

根據警方當時作出的行政處罰,警方現場查獲“賭資”共計575元,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等規定,警方決定對王彬如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1000元;對任恆全和劉瓊分別行政拘留12日,分別罰款500元。

“三個人拿575元搞賭博,說出來都沒幾個人信。”王彬如看到處罰後哭笑不得,她說,自己與任恆全、劉瓊是認識十多年的朋友,經常在一起玩耍,“打牌就是大家耍一下,哪個會為了營利嘛”。

一二審均敗訴

從拘留所出來後,王彬如等三人開始維權,希望警方撤銷處罰。

2011年9月20日,王彬如等三人向溫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認為溫江區公安分局將朋友之間的娛樂活動認定為賭博,不符合賭博的實質要求和標準,要求法院判令撤銷溫江區公安分局作出的處罰決定。

庭審中,王彬如申請同在一個茶樓打牌的兩名證人出庭作證,二人均證實,王彬如與一起玩牌的任恆全是遠親,任恆全與劉瓊是叔嫂關係。

被告溫江區公安分局辯稱,對王彬如等三人的處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內容適當,請求法院駁回王彬如等人的訴訟請求。

2011年12月1日,溫江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維持被告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王彬如不服。2012年1月18日,王彬如上訴到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3月14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王彬如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王彬如選擇繼續申訴,她先後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希望能夠再審該案,但都被駁回。

最高法指令再審

王彬如最後選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2015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分局此前對王彬如等人作出的處罰決定“可能存在違法或顯失公正的情形”,指令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

但再審一等就是3年。

2018年6月,王彬如接到法院電話,通知她去“調查一些情況”,到現場後才知道是開庭再審。6月27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判決書稱:“公安機關依法對行政相對人實施行政處罰時,應遵循過罰相當原則行使自由裁量權,實施行政處罰必須以事實為依據,與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所科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要與違法行為人的違法過錯程度相適應,違背過罰相當原則,導致行政處罰結果嚴重不合理的,應該依法糾正。”

四川高院認為認為,溫江區公安分局此前對王彬如作出的處罰畸重,“屬適用法律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四川高院判決,撤銷一二審的判決,同時撤銷溫江區公安分局作出的行政處罰。

目前,王彬如準備申請國家賠償的材料。

打麻將是一種司空見慣的娛樂活動。但對什麼情況算是娛樂,什麼情況會觸犯法律?一般百姓並不清楚。

2017年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特別就此問題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小編認為,可以作為參考。

▌重點來了:

2017年2月16日,武漢市政協委員、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主任許方輝律師向武漢市政協第十三屆一次會議提出《關於以“法治思維”釐清“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讓武漢市民打麻將不再提心吊膽的建議》,經審查立案,提案案件號為:武漢市政協第20170508號。

2017年5月17日,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第六次到訪湖北我們律師事務所,對許方輝委員的提案給予回覆。武漢警方在回覆中表示:“該提案契合老百姓普遍關心的問題,很有現實意義”。

這也是,全國首例“麻將政協提案”,並獲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回覆。

▌按照回覆意見,結合相關法律規定,“麻將娛樂”與“麻將賭博”的界限如下:

一、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二、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參與者不滿十人,區分不同情形予以裁量和處罰:

(一)人均賭資不滿1000元的,屬於“麻將娛樂”,不予處罰;

(二)人均賭資1000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

(三)人均賭資3000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四)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打5元麻將被拘,女子申訴7年終翻案


打5元麻將被拘,女子申訴7年終翻案


▌但是,對於開棋牌室的朋友就要注意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

1.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相關法律規定彙編: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

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屬賭資較大;

河北省規定:《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山東省規定:《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規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或者現場收繳賭資總數額在2000元以上不滿8000元的。

四川省規定:《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屬賭資較大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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