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寶山案採訪筆錄——《中國刑偵一號大案》電視劇紀實

白寶山案採訪筆錄——《中國刑偵一號大案》電視劇紀實

白寶山案被公安部列為1997年中國十大案件之首。被國際刑警組織列為1997世界第三要案。此案轟動了警界軍界,震動了國務院、中南海,影響遠達海外。

白寶山每次作案,都要開槍殺人,並攜帶上全部子彈,準備頑抗到底,作案手法極其狡猾,膽大妄為,具有極高的心理素質和射擊技術,並具有高超的反偵查手段。

白寶山犯罪紀實:

在監獄服刑期間,殺兩人(當著兩個人的面挖深坑,說是農活,然後晚上殺死埋了)

1996年3月31日刑滿釋放後,石景山高井熱電廠用粗鐵棍打傷哨兵,搶奪56半自動一隻

4月7日,裝甲兵司令部留守處,兩槍打傷哨兵一人

4月8日深夜,北京市石景山公安分局防暴大隊的巡邏車,槍傷三名巡警

4月22日,北京市豐臺區八一射擊場,射殺哨兵一人,奪走哨兵身上攜帶的手搶槍套連同空彈夾

1996年7月27日凌晨1時10分,襲擊駐河北徐水某團彈藥庫,打死打傷哨兵各一人,搶奪“81―l”自動步槍一隻

1996年12月16日中午12點2O分,北京德勝門香菸二級批發市場,槍殺煙攤的女夥計許桂花,槍傷其他三人,劫得煙款6萬餘元

1997年6月5日,試圖搶劫新疆奎屯部隊軍事培訓中心槍支,未果,槍擊門外遇到得民警,未命中

7月5日,試圖搶劫新疆141團“軍械庫”,兩條護院犬被槍殺,打死看到其槍支得路人一名

1997年7月29日,新疆槍殺路人一名,奪得作案用摩托車一輛

8月7日晚,新疆槍殺警員及治安員一名,奪得54手槍一隻

8月19日,新疆邊疆賓館,打死7人,打傷5人,共搶劫人民幣約140萬元

8月26日,新疆天池,槍殺同夥一人

白寶山在監獄中說:

政府這樣對待我,我出去就要殺人。如果判我20年,我出去殺成年人。如果判我無期徒刑,我減刑出去,殺不動成年人了,我就到幼兒園去殺孩子。

“每次作案前,我都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想過幾遍。包括作案的方法,行走的路線,允許的最長時間,在作案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意外,我怎樣處理等等。我想好一件事,就把它定下來,全部想好之後,我覺得有把握了,再行動。”

買槍不如搶槍,買槍更容易暴露。

槍是一定要開的,而且一定要打死人,不然沒有震撼力,誰也不甘心鉅款被搶走。

“我對如何防備公安的調查做過專門研究:第一,我抓住正常人的心理。平常的人,在碰到突發事件時,第一個反應就是先保護自己。由於內心恐慌,對當時發生的人和事,一般都記不住。甚至連打過幾槍,打槍的人多高,什麼模樣,都記不清楚。第二,我自己要克服心理障礙,抱著這次出去幹事,就回不來的打算,不考慮自己的得失,這樣;我就什麼都不怕。第三,我事先準備得很充分,不允許自己有一丁點疏漏。別人可以犯錯,我不能犯,一個小錯,就可能斷送掉自己的性命。我是個冥思苦想的人,先往最壞處想,做好應付最困難的局面的準備。第四,我主要是於搶劫的,我比較主動,搶劫時我有準備你們沒準備,反應過來需要一段時間。我在行動中儘量減少所用時間,在你們反應過來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處理完畢。所以我不怕你們調查……’”

白寶山案採訪筆錄——《中國刑偵一號大案》電視劇紀實

白寶山與身邊的人

對同夥:“我勸過吳子明,我說那些錢不能花,一花非丟了性命不可。他就是不聽,總惦記著分錢。那時我就想了,為了保全我自己,我必須殺人滅口。”

對情婦:白寶山被捕後,他認為一定是謝宗芬出了事,把他供了出來。否則,公安局不可能找到他的家。可是入獄後卻沒有抱怨謝宗芬,無論在公安局預審階段,還是在法庭上,他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但涉及謝宗芬卻很猶豫。後來說:“這些事以她所說的為準吧,我記不清了,說亂了我怕害了她。”

對母親:“我本來想拿槍打死他們,可是,我母親進來了,我就不能打了。我不忍心當著我母親的面殺人,我做不到……”(“他們”指去他家帶他走的警察)

在緝捕白寶山長達一年半的時間裡,北京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協同作戰,出動警力數萬人次,與這個殺人惡魔進行了幾番較量,終於將其緝捕歸案。

《末路-中國刑偵1號案》 根據白寶山真實案件改編,值得一看。

白寶山案採訪筆錄——《中國刑偵一號大案》電視劇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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