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动真格见实效落实“五有五清” 推行“三查两评”

全媒体记者尹杰报道 记者近日从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获悉,自我市今年部署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各县区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积极启动和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专项治理行动第一阶段全面摸排工作,第二阶段的全面整治工作正在实施。

自今年6月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各县区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城管、公安、消防和食药监八部门联合行动48次,在全市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排查和集中整治。目前,各县区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在整治中,我市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由市政府牵头,除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外,还增加了公安、城管、食药监和消防,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封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行动方案》。同时,成立了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设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市县两级按照“五有”标准建立组织机构,即:一有政府牵头成立的领导小组,二有教育系统内部成立的领导小组,三有专项治理办公室及专职工作人员,四有各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五有专项治理工作微信群。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看,组织机构的“五有”建设标准为治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以强有力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顺利推进。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开始阶段摸清底数、找准问题至关重要。在专项治理工作开始之初,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就明确工作思路,统一部署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第一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要求在摸排工作中做到“五清”,即:机构底数清、经营情况清、学生参与清、举报线索清、上报信息清。为将摸排工作做细做实,7月13日、20日和30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先后3次召开协调会和联席会,深入细致地指导各县区治理工作。同时,各县区由专人及时将培训机构治理信息录入“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信息平台”,向省教育厅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9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汴培治办〔2018〕1号),全面部署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第二阶段整治工作。按照省厅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县区对摸排出的各类问题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培训机构逐一对标研判,根据治理内容,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具体事项和时间表,实行整改台账销号制度。

实际整治工作中,切实建立街道、乡镇每周巡查、县区各部门机动联查和市治理办每月督查的“三查”工作体系,做到巡查发现问题、联查处理问题、督查反馈问题,随时查处和纠正不规范办学行为。对无证无照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截至10月底,各县区都已落实“三查”制度,工作成效明显。从10月下半月上报数据看,除证照不全等待办证的机构外,各县区基本完成对校外培训机构其他违规行为的集中整治工作。每周巡查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有利于及时发现新增问题和防止治理成效的反复。

今年秋季开学后,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的通知》(汴教基〔2018〕57号)文件,全面规范全市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行为,严禁“非零起点教学”、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工作。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报告;36894名在职教师均在规范教学行为承诺书上签字并在学校门口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向249878名学生家长下发《致家长一封信》,通过校信通向家长发送信息562841条,引导广大家长理性对待校外培训,并积极举报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起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教育和治理的效果。

为督导各县区稳步推进工作,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赴各县区明察暗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县区工作实施“两评”(分评与讲评),即建立3类7项32条细则的督查评分体系,每月督查工作情况,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价打分,评价结果进行全市通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综合讲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严肃问责;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职能部门,严格责任追究。目前,对各县区10月的工作评价和通报已经完成并下发。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11月8日,我省已出台《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组织机构、师资队伍、办学场所等作出明确规定。接下来,市教育局将按照省有关标准和我市的整治方案,与其他部门进一步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将第二阶段的全面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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