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進看守所兩個多月了,是否會被判刑,如何判斷是否會被判刑?

葬心22763


進看守所2個多月與被判刑,不是絕對的相等關係,只能說被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首先可以確定,你朋友已經被逮捕。

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要立即送看守所羈押,之後,公安機關會在3天內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況下延長1—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可以延長至30日,檢察院受理案件後,有7天的審查時間,決定捕或不捕,因此說,逮捕前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長時間是37天,既然已經2個多月了,仍然在看守所,很顯然是被逮捕了。


逮捕了,是否就一定會被起訴?

絕大部分案件會,但也有個別案件例外,這是因為“逮捕”和“起訴”對證據的要求程度不同,逮捕,只要求“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即可,而起訴,則要求達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程度,如果達不到,檢察院會有兩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的機會,如果仍然達不到起訴的條件,檢察機關會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做出存疑不起訴,案件就此終結。但要明確的是,此種情況的比率是很小的,具體要看案件的事實和證據。


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能確定有罪。

也就是說,即使檢察院起訴了,也要經過法院審理後才能認定是否有罪。對於疑難、複雜、有爭議案件,達不到判刑條件,法院有可能會做出無罪判決,但是,如果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嫌疑人最好還是“乖乖認罪”吧,這樣,還有可能從輕處罰。

如何判斷是否會被判刑?

還是請個律師吧,到了檢察院的審查起訴階段,律師就可以閱卷了,案件的事實、證據,律師都會了解,律師會從職業的角度和經驗判斷出是否會被判刑,從而確定最佳的辯護方向,維護嫌疑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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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yond1975


依我之見:判實刑收監執行的摡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不判刑的可能比較小。

以下本人從刑訴法規定和辦案實務層面作簡要介紹:

一,從判實刑收監執行層面看。

A,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於涉嫌嚴重刑事犯罪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和個人人身危險性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應該逮捕的經檢察機關批准予以逮捕,即被採取羈押性逮捕剝奪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才會‘’被關進看守所兩個多月了‘’,同時,檢察機關能批准逮捕說明了什麼?說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嚴重,而且具有較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和個人人身危險性‘’。該法還規定:逮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偵查,‘’一般案件‘’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為二個月內應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如果在規定期限內偵結移送審查起訴的,經上一級檢察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辦案期限;對於團伙作案丶流竄作案丶多罪名丶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可以再延長羈押辦案期限二個月;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的,或者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案件,經最高檢察院批准不受辦案期限限制,需要作司法精神病鑑定的等也不受辦案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上述情況超過了兩個月逮捕羈押期限仍然是合法的,偵結後仍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後向法院提起公訴對其判刑的概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也正因為罪行嚴重,且具有‘’兩危性‘’,所以,判實刑收監執行也是大概率事件。

B,當然,也存在‘’一般案件‘’在兩個月偵查羈押期限內無法偵查終結,對犯罪嫌疑人變更為取保候審不致危害社會的個人人身危險性,經審查符合條件並經保人或保證金擔保對其變更為取保候審,期限為十二個月內公安機關偵結仍須移送審查起訴後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判刑。

二,從不判刑層面看。

A,也存在著兩個月偵結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而檢察機關經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認為事實不清丶證據不足丶合理懷疑沒有排除,不符合起訴證據標準而作出‘’存疑不起訴決定‘’,而這種以‘’存疑不起訴‘’終結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一般來說概率很低,但,實踐中有這種可能。

B,同時還存在著經逮捕後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之行為是《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之規定情形之一者:公安機關應當撤銷案件、檢察機關應當不起訴、法院應免予刑事處分的案件。那麼,在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二個月期限內就可能撤案,或者由檢察機關以不認為犯罪而作法定不起訴決定


唐先明75443043


37天沒出來就等拿義務告知書,然後是起訴,起訴最遲8個半月,超過37天會被檢察院起訴,然後等開庭,等判決!判決超出3個月直接下監,3個月內可留看守所!目前我取保候審,剛開完庭,等判決中,菩薩保佑判我緩刑!阿彌陀佛!


段公子83587217


一定會被判刑。因為看守所拘留37天如果不逮捕的話必須放票。超過37天一定是檢察院批捕然後逮捕了。哪怕不認罪也基本上沒多大用,因為不認罪的情況下逮捕你一定是有證據證明有罪的。如果量刑不重的話可以試著申請取保候審,最後判緩刑。


紅塵有N1-


我弟弟在看守所有七個月沒有一點消息請問是到仕麼時候才有結果


愛的永恆1947


首先你得看你是因為啥進去的,一般刑事案件一個月就得批捕,案件複雜的可以延遲一個星期。如果像你所說的兩個月沒消息的要麼是案例太複雜涉案人員太多還在偵查期間,要麼就是案例比較小沒時間搭理你,關一段時間沒問題就會放出來。你應該去找律師去跟進一下或者到偵查機關諮詢一下,估計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因為現在不允許超期羈押一般案件兩個月起訴都下來了。


老林812


不急,進看守所到最後一審宣判,刑拘14天或37天,逮捕之後公安兩個月,可延長;檢察院一個月,可延長;法院一個月,可延長。這其中不包括退查補偵。自己算,兩個月算什麼?


野渡無人TM


進看守所兩個多月說明檢察院已經批准逮捕了(關進看守所三十八天決定是否逮捕,如果不予以逮捕就會放掉),一般小案件兩個多月已經到了檢察院,檢察院會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提審,以確定辦案單位的材料,證據是否屬實,如果無誤的話就進入提請法院起訴階段,法院受理後會對犯罪嫌疑人發起訴書,擇日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開庭後就成了罪犯,最後去監獄服刑,刑期滿了釋放回歸社區。


皮卡丘破了


已經被關兩個月了,說明已被逮捕,案件定性證據比較充分了,但是否會被判刑、判多少,得需委託律師瞭解案情後才能判斷。如涉嫌罪名、有無免於刑事處罰或不起訴、爭取緩刑的情節等。

另外,刑事案件一定要委託律師,因為,在裡面的人此刻是非常的無助,律師是他與家人溝通的唯一橋樑(不涉及案件細節)。


杭州劉律師


糊塗問題。你這樣問誰能告訴你,你最起碼把你朋友犯的什麼罪、事情經過描述一下,要不然誰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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