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移動、聯通、電信被約談整改,你被這些“套路”坑過嗎?

今年以來,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陸續接到消費者反映通信公司虛假宣傳、更改套餐和開通增值業務不規範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

14日上午,市工商局針對消費者投訴情況,約談通信行業。市工商局要求通信運營商對出現的問題進行自查整改,並於2018年11月25日前上報整改情況。

柳州移动、联通、电信被约谈整改,你被这些“套路”坑过吗?

今年截止10月31日,柳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費者反映涉及三大運營商的投訴307件。其中涉及移動公司的投訴200件,佔65%,同比下降29.6%;涉及聯通公司的投訴34件,佔11.7%,同比下降69.1%;涉及電信公司的投訴73件,佔投訴總量的23.8%,同比下降20.7%。

柳州移动、联通、电信被约谈整改,你被这些“套路”坑过吗?

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

主要集中在六個方面

電話營銷時未盡到告知義務,侵害消費者的消費知情權。

在推送套餐等業務時介紹不詳盡,選擇性介紹業務,存在只介紹送套餐、送流量、送話費等優惠內容,對其他可能影響用戶選擇權的內容(如套餐費用等內容)不告知、少告知或有意模糊,誘導消費者變更通信業務。

以免費試用為由擅自開通通信業務。

未經消費者同意擅自開通各類通信業務,如:更改消費者的套餐、開通增值服務、提高話費套餐等,所開設的通信業務以免費贈送使用進段來吸引用戶,到期後通信公司沒有盡到取消的提醒義務,導致用戶沒有及時取消而產生新的費用。

涉嫌洩露消費者個人身份信息。

消費者經常收到非通信公司人員打著通信公司的名義進行其他非通信業務營銷,侵犯了消費者的個人信息隱私權。

電信運營商虛假宣傳或者不履行宣傳承諾。

如“流量不限量”的廣告內容可能產生的對消費者的誤導;運營商不履行 “預交話(寬帶)費(逐月)返話費”“購買手機贈送物品,或逐月返還費用”等承諾。

電信運營商套餐計費不準或收費與實際不符,存在多扣費用情形。

電信運營商推出的交話費,免費安裝寬帶等售後服務不到位。

柳州移动、联通、电信被约谈整改,你被这些“套路”坑过吗?

這些情況你遇到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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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麥女士於11月8日和11月11日連續接到0772-53開頭的號碼打來的電話,來電人稱其為中國移動的客服人員,看到麥女士每個月的話費都超過200元,建議其辦理188元的套餐更划算。但麥女士考慮到自己原來的套餐是138元的,因為臨時出行辦理了其他業務,導致有些月份的話費超過200元,最後還是拒絕了辦理188元套餐的建議。11月12日,麥女士又接到另外一個0772-53開頭的號碼來電,對方稱是中國移動航生營業廳的,可以免費贈送三個月40G流量給麥女士,到期自動取消,並用麥女士的號碼登陸了移動的網上營業廳,讓麥女士把短信驗證碼告知其。麥女士質疑下發的短信只顯示辦理業務的驗證碼,並沒有顯示具體辦理什麼業務,客服人員表示可以添加其微信,把辦理的內容拍給麥女士看。麥女士表示拒絕,表示會自行到營業廳辦理業務。後麥女士登陸移動網上營業廳,看到贈送40G流量的條件是捆綁的是每個月消費238元的套餐,如果當時提交了驗證碼,自己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了自願辦理了238元的套餐。

案例二:

2018年10月21日賓先生投訴稱於2016年辦理了660元一年的電信寬帶,2017年11月到期後沒有通知自己也沒去辦理註銷,直到2018年10月份接到電信公司的通知,讓我繳納三個月的使用費120元及滯納金70元,合同約定到期不繳費做停網處理,賓先生撥打客服電話投訴,第一次答覆收兩個月費用120元,第二次答覆收一個月費用加端口使用費共120元,賓先生無法接受,對端口使用費的收取及滯納金的計算提出質疑,並撥打12315投訴。最後經調解,電信公司退回50元費用。

案例三:

2018年9月陶先生撥打12315反映,稱自己在7月份收到中國聯通發來可以免費提升流量的短信,於是致電客服詢問,客服告知其在資費不變的情況下改成不限流量的套餐,陶先生經過確認可以保留原有的42元套餐資費的基礎上提升為無限流量後的同意辦理,但之後收到業務辦理成功的短信,發現套餐名稱跟原來的不一樣了,打客服電話諮詢才知道自己的套餐資費已經變成了99元,活動期間只收27元,活動到期後按99元收,陶先生覺得自己忽悠了,要求恢復原有的資費,但得到的答覆是原來那款資費已經沒有了,無法恢復。最後經多次協調,陶先生覺得不願再花費太多精力糾纏此事,最後同意繼續使用新資費,聯通公司每月返還10元話費的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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