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暖物業卻讓交50%取暖費 物價局:自備鍋爐小區只能自行協商


不用暖物業卻讓交50%取暖費 物價局:自備鍋爐小區只能自行協商


西部網訊(記者 朱童戈)“業主有權利辦理不供暖手續,按照規定不供暖只要繳納30%的基本熱費,但物業卻要求業主繳納50%,這合規定嗎?”近日,西安市長安吉源美郡小區業主閆女士告訴西部網記者,物業要求交50%的基本熱費才能辦理不供暖手續,這讓她很是不解。

業主:為啥別人交30% 我卻要交50%

閆女士告訴記者,吉源美郡小區屬於小區自備鍋爐供暖,由於去年供暖的溫度時好時壞,一直不達標,所以今年她不想用暖氣了。

“一般每年剛開始供暖時家裡的溫度還可以,也可能是因為11月份天還沒有真正的冷下來,一到12月暖氣就不熱了。”閆女士說,小區供暖的時間很隨意,有時候燒有時候不燒,溫度不達標的時候也沒有退相應的費用,“這讓我們對小區今年的供暖很沒有信心。 ”

因為小區供暖不理想,閆女士向物業提出只交基礎熱費,但物業卻告訴她,如果不用暖氣,需要交50%的暖氣費。“這跟規定的交30%的政策不相符。”

物業:50%的費用是根據小區實際情況測算的

為了求證閆女士的說法,記者聯繫到了長安吉源美郡小區物業。物業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小區是自備鍋爐供暖,空置費肯定是不同於市政供暖的。“自備鍋爐是小區自己購買的鍋爐在燒天然氣,50%的空置費不是我們自己決定的,這都是國家統一的標準。”

但當記者繼續追問“50%的空置費”是出自國家哪一個文件的規定時,物業工作人員顯得有些慌張,“具體的我也不知道,這你得問我們領導。”

記者通過工作人員給的聯繫方式聯繫到了物業一名姓賀的負責人,他卻給出了和物業工作人員不一樣的說法。“這50%的空置費也不是國家規定的,小區自備鍋爐燒暖氣的成本其實很高,這50%是我們根據燃氣成本和小區實際情況測算商討出來的一個數值。”

物價局:自備鍋爐供暖空置費由物業跟業主自行協商

到底物業有沒有權利決定空置費的標準呢?記者聯繫到了西安市物價局。市物價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因為不是市政集中供暖,所以小區自備鍋爐供暖的價格和空置費都是物業跟業主協商得出的,空置費的範圍一般在30%—60%。

“為什麼每年市政供暖價格低,是因為市政供暖的受眾比較多,集中供熱量大,所以成本偏低。但小區自備鍋爐供暖的成本是根據小區的不同情況決定的,如果小區供暖人數少的話,就會加大供暖的成本。所以不管是供暖價格還是空置費都是自行協商決定的。”

工作人員還告訴記者,雖然基本熱費由協商決定,但小區自備鍋爐的溫度是否達標仍然受到西安市政局燃熱處監管。“如果業主發現供暖溫度不達標,可以找西安市政燃熱局進行反應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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