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判決一起麻將詐騙案 “賭神”及其“門徒”被判刑

浙江檢察網龍泉訊 在龍泉市區有這麼一夥人,打麻將只贏不輸?難道是傳說中的賭神?其實,他們只是一夥運用高科技手段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十賭九輸的“你”不是遇到賭神,而是被“出老千”了!

使用特製麻將、桌上裝感應器、上方裝針孔攝像頭、壁燈裡裝信號發射器、前臺參賭人員戴微型耳機、後方人員提供“技術指導”,一個“詐賭”團伙在龍泉等地運用高科技打飛針麻將,“贏”了數十萬元。

11月14日,經龍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團伙17名成員被法院判處詐騙罪。

主犯謝某某是龍泉人,早年的時候,他在溫州開店賣麻將機,平常也喜歡打麻將。擁有多年買賣麻將機經歷和在麻將桌上的“實戰”經驗後,謝某某知道了一些歪門邪道 “來錢快”。由於自己經營麻將機,他懂得如何在麻將機裡安裝設備等。於是,他在網上購買了全套“飛針麻將”設備,在龍泉市區租了一套房子,並召集葉某某、蔣某某等人組建起了一個工作室,準備做幫人出千詐賭的“生意”來掙錢。該團伙分工明確,謝某某負責招攬聯繫客戶,並約定分成比例。手下的人“各司其職”,有人負責安裝設備、有人負責觀看分析牌面、有人負責教客戶如何出牌……

2017年6月份起,謝某某開始頻繁招攬客戶一起“設局”詐賭。謝某某先後聯繫劉某某、任某某等人在龍泉、景寧、溫州等地的賓館、棋牌室、客戶辦公室等處參與詐賭。每次開賭前,先由謝某某等人安裝好“飛針”麻將設備,然後由客戶聯繫人員並上桌參加麻將牌局,謝某某等人則在工作室內或牌局旁邊房間內觀察指導。在如此“精心”安排的牌局下,客戶往往都是贏多輸少,輸的幾局也是謝某某等人害怕引起別人猜疑而故意“放水”的。牌局結束後,謝某某即與客戶進行分成,其一般佔贏利的25%至40%,然後再由其將錢分給手下“幹活”的同夥。通過該作弊手段,謝某某等人“十賭十贏”,非法獲利數十萬元。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今年4月,該詐騙團伙被公安機關一網打盡,謝某某等人的作弊方式也浮出水面。原來,謝某某等人事先準備好具有特製芯片的麻將,並在麻將桌上安裝感應器,感應器能通過芯片感應牌面情況,並將其傳輸到後臺顯示器。然後在房間隱蔽處安裝微型攝像頭,用以 “直播”現場牌局情況,並實時傳輸至後臺顯示器。謝某某等人就在後臺電腦掌握整個“賭局”,通過微型耳機指導前方客戶出牌,從而極大地提高了贏牌的概率,達到詐騙受害人錢財的目的。

11月14日,該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龍泉市檢察院指控,謝某某等17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審理後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處謝某某等1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6年6個月至拘役5個月、緩刑10個月不等,並處罰金16萬元至1萬元不等。

“本案中犯罪分子以欺詐的手段控制輸贏,實質上是以賭博為名實施詐騙。賭博本就是不被允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詐騙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處罰更重,犯罪成本更高,更不能參與其中。賭博害人害己,輕則親朋不睦,徒損光陰;重則傾家蕩產,妻離子散。勸君莫染賭博惡習,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承辦檢察官表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