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州紀委監委通報8起不擔當不作為典型問題

1、臨夏市東區街道毛園村黨支部書記毛玉堂、村委會主任馬海英履職不到位。

2016年,毛園村社區未及時上報核銷兩名死亡人員低保資格,致使其家屬違規領取低保金11148元。2018年10月,毛玉堂、馬海英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永靖縣王臺鎮王臺村文書張富貴履職不到位。

因王臺村審核把關不嚴,致使1名企業退休人員違規享受農村養老保險金,1名死亡人員養老保險資格未及時核銷。2018年8月,張富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東鄉縣北嶺鄉巴蘇池村黨支部書記馬社爾巴履職不到位。

巴蘇池村在2017年實施易地搬遷扶貧項目時,由於審核把關不嚴,將2015年已享受1萬元危舊房改造補助的兩戶群眾列為搬遷對象。2018年10月,馬社爾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積石山縣吹麻灘鎮中莊村村委會主任關永平履職不到位。

2016年,由於中莊村審核把關不嚴,致使一村民重複享受危舊房改造和易地搬遷項目。2018年8月,關永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臨夏縣刁祁鄉原副鄉長馬遠新、鐵家村黨支部原書記李文瓊履行監管責任不力。

2014年至2017年3月,鐵家村六社群眾經私下商議,將9戶低保戶的低保金平均分配給全社33戶群眾,累計平分低保金15.95萬元。2018年9月,馬遠新、李文瓊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廣河縣祁家集鎮民政辦主任馬明祥履職不到位。

2017年1月,祁家集鎮民政辦未按要求及時上報到齡孤兒名單,導致超齡人員多領取20個月孤兒生活費12800元。2018年6月,馬明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和政縣松鳴鎮新集村村委會主任馬光榮工作缺位。

馬光榮在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情況下,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外出務工未回,致使新集村各項工作嚴重滯後,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8月,馬光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8、康樂縣蓮麓鎮衛生院原院長李得龍履職未盡責。

蓮麓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工作督促指導不力,全鎮12個村衛生室除計劃免疫和合作醫療外,其他業務均未開展,同時,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工作滯後。2018年8月,李得龍受到誡勉談話,並被免去院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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