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患者吃的药,县医院报销以后和普通药店的价格一样,这是为何?

自由飞翔1530296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参保人因换慢性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以江西赣州为例,慢性患者的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医保60%,城镇职工医保80%。

你说的医保报销之后跟药店买的药价格一样,可能是你的理解有误区,原因有2个:

1、你在医院门诊的时候购买的药品跟药店购买的药品,因为厂家,规格不一样,价格不一样。

2、你在医院就诊时可能还做了其他的检查,而检查费用并不纳入报销,慢性病药品才纳入报销,比如你在医院检查费50元、药品费150元,根据慢性病报销规定检查费不给于报销,只能报销药品费,150X60%=90元,个人自150-90+50=110元。你此次看病花了200元,而实际报销了90元,自费110元。而你在药店买的要,可能就是刚好90元,在药店并没有产生其他的就检查费用。


未央宫


这个情况基本上不可能。哪个县啊?就是零售价也是医院比药店便宜,何况还能报销一部分,那就更便宜了。你确定是同一个厂家同一种规格的药?别名字一样,一个大厂,一个小作坊的产品,那肯定价格不一样。


黄大牛225


慢性病患者符合条件的办卡(本),持卡在慢病门诊开药取药,不应该存在报销的问题,你说的价格可能是个例。


太璞666


打个比方说,本来十块钱的药,涨钱了,涨到20元,你说报销了,还是百姓花十元钱,在买药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