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海县查获一起违反许可证作业类型进行捕捞渔船案

2018年11月8日,县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在象山港宁海县白石山岛附近海域巡查时发现一艘木质渔船正在从事张网作业,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该船进行登船检查,发现该船船上有5顶张网,有龙头鱼、小黄鱼等渔获物若干。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核实,该船为浙宁渔6***1,船主为薛某某,作业类型为耙刺。薛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的规定进行捕捞。下一步,县海洋渔业局将对当事人薛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县海洋渔业局提醒广大渔民,从事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渔具数量和捕捞限额的规定进行作业,并遵守国家有关保护渔业资源的规定,大中型渔船应当填写渔捞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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